产品责任中的损害赔偿范围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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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会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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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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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护消费利益,兼顾生产、销售的利益是世界各国产品责任法的共同追求。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处于初创阶段,特别是在损害赔偿方面,与美国、欧洲主要国家相比较,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比较研究,可尝试一些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中的损害赔偿范围的新想法,如人身伤害赔偿,可考虑扩大赔偿面与最高限额相结合;在惩罚性赔偿方面,可规定处罚性赔偿制度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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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损害赔偿范围 消费者 生产者 销售者 产品责任法 精神损害赔偿 |
文章编号: | 1008-3928(2003)02-0049-03 |
修稿时间: | 200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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