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 |
引用本文: | 陈清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J].审计月刊,1994(7). |
| |
作者姓名: | 陈清泰 |
| |
摘 要: |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在各项改革以至整个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通过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可以形成我国新型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使国有企业成为千万个独立的市场活动主体,从而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一)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指的是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它有五个基本特征,这就是:(1)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选择管理者、资产受益和重大决策等三项主要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4)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