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雅古井酒”瓶显著性欠缺保护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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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建国.“淡雅古井酒”瓶显著性欠缺保护难[J].中华商标,2005(9):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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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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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微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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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是我国首次将三维标志(也就是通常所指立体商标)列入申请注册商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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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法 中国 商标保护 商标申请 三维标志 古井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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