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4年财政部明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据此,江西省财政厅对省直单位(指省直行政机关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收入的征缴和使用,率先纳入财政管理。此项改革,成效显著。2005年,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累计缴人省财政专户5300万元,比上年清理统计数增长56%。他们的做法,概括地说就是“五个到位”。一、认识到位自国务院做出“收支两条线”规定以来,江西省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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