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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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红,李保平,刘世清.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建议[J].呼和浩特经济,2004(4):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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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红 李保平 刘世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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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1版)自颁布以来,保证了我区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也保证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该目录共收录了1774种药品,其中西药980种,(甲类西药327种,乙类西药653种),中成药633种,(甲类中成药134种,乙类中成药499种),民族药161种,中药饮片.(除34种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102种饮片及药材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外).其余均能按规定比例报销。上述报销范围基本上满足了临床治疗的一般需要,保障了参保职212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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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报销 参保职工 内蒙古 收支平衡 药品目录 需求 保证 保障 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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