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支持和庇护恐怖主义活动的国家的责任 |
| |
引用本文: | 王波.资助、支持和庇护恐怖主义活动的国家的责任[J].金卡工程,2010,14(3):105-106. |
| |
作者姓名: | 王波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200000 |
| |
摘 要: | 恐怖主义的存在及危害一直为各国所公认,早在1937年国际联盟就主持制定了《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虽然该公约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未能生效,但公约的制订反映了恐怖主义由来已久,国际社会早就加以关注并试图合作予以消除。遗憾的是,在众多国家合作努力消除恐怖主义的同时,一些国家却对恐怖主义活动予以资助、支持和庇护,严重阻碍了国际社会反恐的进程。为有效开展国际反恐行动,必须严厉制止和惩治此类国家行为,鉴于此,本文将对此类国家的责任进行分析,希望通过国际法律途径有效杜绝此类行为。
|
关 键 词: | 恐怖主义 资助 支持 庇护 国家责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