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如何办理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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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绍达.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如何办理权属登记[J].中国房地产,2007(2):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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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绍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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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定远县房地产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提问:有一张某向权属登记机关反映,张某的祖父原有一处房产,已领有房屋所有权证。张某祖父生前在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上写了“此房屋产权由张某继承”,并签有张某祖父的姓名和签署日期。而后不久,张某祖父去世,张某祖母也已不在人世。现张某欲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根据规定,须先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可是公证处人员称:像张某此类情况如要进行公证,必须要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场签字,现张某的叔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拒不到场签字,公证处根据此情况拒绝为张某进行公证。张某于是又到法院咨询,法院的答复是:既然你祖父已经写过由你继承并签署名字,你即可以凭此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现我局工作人员对这一问题处理的争议较大,请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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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属登记 公证 房产 遗嘱 房屋产权 工作人员 管理部门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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