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探析——以福建省漳州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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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淑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探析——以福建省漳州市为例[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4):147-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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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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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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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矫正制度是由其他国家引入的,规定是让犯罪人员重新回到社会,社会力量参与是其重要体现。当前,我国的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虽然已经获得了部分成效,然而在制度层面仍旧有待改进,政策也亟待完善,制度、政策方面的缺失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的操作中弊端百出。同时,渗透的规模范围小、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社区矫正的推进工作虽然积极响应了国家的号召要求,实则举步维艰。漳州市司法部门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摸索出"漳浦模式"等。但是总体而言,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还较为薄弱,甚至处于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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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力量 参与 社区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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