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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建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摘    要:积极构建银行类服务、保险服务、证券服务以及非银行类投融资服务等四大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到2012年,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超过11000亿元和9000亿元,每年新增金融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部或地区总部1家以上。

关 键 词:金融服务中心  金融服务业  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服务体系  投融资服务  保险服务  证券服务  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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