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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的经审工作思考
引用本文:侯金鹏,于伟东,张弘弢.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的经审工作思考[J].中国工会财会,2009(5):23-24.
作者姓名:侯金鹏  于伟东  张弘弢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总工会
摘    要: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含建会筹备金,以下同)后,并不意味着工会经审组织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再对计拨工会经费进行审查监督了。事实告诉我们,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只是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改变,工会经审组织的监督职能并没有变。工会经审组织应顺应这种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关 键 词:工会经费  经审工作  税务  审查监督  收缴方式  监督职能  组织  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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