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的经审工作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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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金鹏,于伟东,张弘弢.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的经审工作思考[J].中国工会财会,2009(5):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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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金鹏 于伟东 张弘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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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鹤岗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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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含建会筹备金,以下同)后,并不意味着工会经审组织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再对计拨工会经费进行审查监督了。事实告诉我们,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只是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改变,工会经审组织的监督职能并没有变。工会经审组织应顺应这种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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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会经费 经审工作 税务 审查监督 收缴方式 监督职能 组织 地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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