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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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惠全红 戴玮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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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青岛26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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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很显然,会计准则没有对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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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权益法核算 控制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被投资单位 同一 初始投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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