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的社会责任探析——以万科回购天津爆炸楼盘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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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琼芳.房地产公司的社会责任探析——以万科回购天津爆炸楼盘为例[J].当代经济,2016(1):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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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琼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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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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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发商回购源于目前我国住房消费信贷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不完善所致.现行立法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对回购的效力认定也有争议.开发商对售出商品房的回购承诺实质上是对房屋的保证担保.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贷款人要求开发商在购房人无力还贷时承担回购责任缺乏法律依据.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显得薄弱,为促进我国住房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立法亟待: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制度,采取授权型立法思路;对开发商回购进行立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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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社会责任 回购 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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