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质监行政案件中的“铁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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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振祥,丁晓玲.试述质监行政案件中的“铁案”标准[J].监督与选择,2007(2):10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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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振祥 丁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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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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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第三、第四条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第三十六条要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办理应当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文书档案整理规范等5方面,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铁案”的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笔者办案经验,“铁案”标准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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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案件 标准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处罚法》 铁 办理程序 适用法律 档案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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