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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摘    要: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的物业服务行为,维护物业服务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物业服务环境,市工商局与市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北京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前期  《物业管理条例》  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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