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加工业的发展
作者姓名:郭艳芹  孔祥智
作者单位:1. 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3
2.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管理学院,北京,100852
摘    要:福建省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了集体林的产权关系,激发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初级木、竹产品的供给,带动了林业加工企业的发展,增加了林农收入,为林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现有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产品科技含量低、和林农利益连接不紧密、对林农增收作用有限、对林业的产业化发展带动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林业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促进福建林业的产业化水平。

关 键 词:集体林  产权制度改革  林业加工业
文章编号:1006-5024(2008)05-0125-03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