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加工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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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艳芹 孔祥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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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3 2.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管理学院,北京,10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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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了集体林的产权关系,激发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初级木、竹产品的供给,带动了林业加工企业的发展,增加了林农收入,为林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现有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产品科技含量低、和林农利益连接不紧密、对林农增收作用有限、对林业的产业化发展带动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林业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促进福建林业的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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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 产权制度改革 林业加工业 |
文章编号: | 1006-5024(2008)05-012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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