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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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3月16日,东方电子(000682)民事赔偿案画上句号,6000名投资者将获得公司承诺的赔偿,到3月18日,已经有4835人(占原告总数的69.18%)通过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得股票过户2961万股。1997年1月,山东的明星公司东方电子在深交所上市。1997年至2001年期间,该公司置投资者于不顾,利用股票收益资金虚构主营业务收入,操纵业绩,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进行虚假陈述。2001年8月,证监会介入调查这一违规问题,公司股价大幅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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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券民事赔偿 深圳分公司 中国 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会计报告 东方电子 股票收益 民事赔偿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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