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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安玲:应强制约束互联网企业行为
摘    要:本刊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日前在“网络安全领域监管专家沙龙”上表示,目前互联网行业存在“通过诉讼谋利益”的乱象,企业主体屡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背后,体现的是无法自觉约束的本质,行业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企业的强寇行为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

关 键 词:互联网行业  企业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  网络安全  法律硕士  企业主体  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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