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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缴款凭证能否作为企业投标纳税证明
作者姓名:林日清  陈思源
作者单位:1. 厦门市财政局条法处;2.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摘    要:<正>案例要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等具备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作为企业的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本项目中,投诉人S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个人所得税的电子缴款凭证,被资格审查小组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投标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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