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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行业中央企业利润最优上交比例:内部代理成本与外部融资成本的权衡北大核心CSSCI
引用本文:汪立鑫刘钟元.竞争性行业中央企业利润最优上交比例:内部代理成本与外部融资成本的权衡北大核心CSSCI[J].中国工业经济,2014(2):84-96.
作者姓名:汪立鑫刘钟元
作者单位:1.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43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公共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批准号11&ZD073);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改善基本民生的公共财政改革制度框架和技术路径研究"(批准号2011SHKXZD004)
摘    要:本文首先构建了一个关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利润最优上交比例的理论模型:对于那些企业投资回报高于社会平均资本成本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在考虑其利润分配时要权衡两方面成本:一是因利润上交而导致的企业对外融资的交易成本:二是因利润留存于企业而可能被经营层侵蚀的内部代理成本,而利润最优分配应使上述两方面成本之和最小。本文基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62家中央企业数据展开计量分析,并对近几年这些企业的利润最优上交比例进行了估算。结果表明,从近几年中央企业经营数据看,国资委及社会对中央企业的外部监督较为有效,而就其中的净资产回报率高于平均社会资本成本的40家企业而言,由于利润回报率水平普遍较高,同时企业外部融资的交易成本又较高,故这些企业绝大多数其利润应全部留存。因此,若要利用国有经济支持公共福利,主要依赖的不应是竞争性行业的绩优国有企业,而应是垄断性国有企业与竞争性行业中企业投资回报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成本的国有企业的利润上交,以及对后一类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减持。

关 键 词:中央企业  国有企业利润上交比例  股利政策  代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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