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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侵占(遗忘物)罪的认定
作者姓名:李高玺  李昱德
作者单位: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 341000,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341000,041法学学生,041法学学生
摘    要:我国现行《刑法》第270条专门列举了侵占罪中的几种情形,如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实践中大多数盗窃案件都被定为侵占(遗忘物)罪。本文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了不同见解。

关 键 词:遗忘物  遗失物  盗窃罪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7)5-1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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