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侵占(遗忘物)罪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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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高玺 李昱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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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 341000,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341000,041法学学生,041法学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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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第270条专门列举了侵占罪中的几种情形,如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实践中大多数盗窃案件都被定为侵占(遗忘物)罪。本文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了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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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忘物 遗失物 盗窃罪 |
文章编号: | CN43-1027/F(2007)5-18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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