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同价的法律分析 |
| |
引用本文: | 梁雪彬.同命同价的法律分析[J].企业家天地,2007(7):221-222. |
| |
作者姓名: | 梁雪彬 |
| |
作者单位: |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 浙江,嘉兴,314001 |
| |
摘 要: | 近年来,各地多次发生人身损害事故赔偿城乡差额悬殊的"同命不同价"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于维系了城乡分立的赔偿标准而备受置疑。"同命不同价"有违平等的法律理念,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因此,建议最高院应当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城乡分立的二元体制,统一赔偿标准。
|
关 键 词: | 同命不同价 法律平等 城乡差距 |
文章编号: | CN43-1027/F(2007)7-221-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