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政府采购工作又添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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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让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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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白县会计核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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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太白县人民政府对政府采购工作做出新的规定:采取定期申报、统一审批、集中采购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工作。即每日上旬为申报日期,凡需办理政府采购的县级部门和单位,向财政局申报集中采购项目;中旬为审批日期,财政局按照全县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向县政府提出采购意见,经政府研究审批;下旬为集中采购日期,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由财政局拨付资金,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集中采购事宜。改变了此前随申请、随审批、随采购的分散采购方式,提高了工作高效率,节约了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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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集中采购 太白县 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 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 县级部门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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