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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加强气瓶和承压罐车安全监察工作力度
摘    要:气瓶和承压罐车均属于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危险源设备.截止2005年5月,我省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共846个,取得气瓶检验资格的单位共141个;已领取或换发全国统一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的承压罐车共882台,此类重特大事故危险源场所和设备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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