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篇·给垫资施工一个说法——工程垫资的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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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阿郑.法律篇·给垫资施工一个说法——工程垫资的法律性质[J].施工企业管理,2006(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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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阿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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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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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规定原则上承认了垫资施工的法律效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垫资还是“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在一定意义上成了贬义词,成了不规范的代名词,那么如何让垫资施工名正言顺,如何让垫资施工还其本来的面目呢?是该给垫资施工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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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施工 法律性质 垫资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问题 合同纠纷 法律效力 现实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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