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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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新华社.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J].粮食科技与经济,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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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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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9号《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1998年7月对日国务院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基1998年8月5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粮食购销活动,惩处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农业发展银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以及与粮食购销活动有关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粮食购销的规定。前款所列组织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粮食购销的规定,《粮食收购条例》对其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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