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向哪个执法部门去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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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乡镇论坛》专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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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天平镇村民谢某问:1999年我妻子离家出走,2002年经多方查找得知,她与邻县一农民已“非法重婚”。后亲属、村干部劝告,甚至公安机关采取拘传、训诫措施,均无效。无奈,我于2002年8月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经上访后才得到法院通知,让我举证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却不予理睬。后我又于2003年向法院第二次提起自诉,但至今未果。请问,我应该向哪个执法部门去控告?答:首先,应明确什么是“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为重婚罪。”简言之,重婚的双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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