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两税合一”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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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於鼎丞.所得税“两税合一”的启示[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3,8(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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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於鼎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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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得税“两税合一”制的优点在于:可以消除企业营利所得的重复课税,有利于企业筹资方式的转变;可避免公司借口保留盈余而替股东避税的行为;减少了税法和税制的复杂程度;实行两税合一制度对于转变政府职能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税制改革建立起公平、简化的税收体制,政府可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避免政府行为对市场的不良影响,这对于建立“小政府、大市场”的行政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两税合一”制的改革,给了我们启示,我国大陆地区实行所得税“两税合一”制的改革也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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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得税 两税合一 税制总体功能 税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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