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子划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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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慈溪市某村村民黄某来信说:我镇于1993年发放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书。当时村里把我们老两口自住的老屋一间半都划给了我次子的名下。由于当时我们老两口都在外地,并不知情,又以为百年老屋不会发证,回家后也就没有问及此事。2000年土地证书复查时,村里也没有仔细核查就加盖了村委会的印章。直至去年7月,我次子申请建房时才发现他的名下已有房产。就此,我们向村里反映,村里也认为发证有误,要我们到镇地籍办更正。地籍办答复,宅基地使用权只能是“父划子”,不能“子划父”,即儿子名下的宅基地不能再划转给父亲,因此不予更正。请问,我们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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