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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工期的确定
作者姓名:包振宇  戴加章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云辰旭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所谓工期,即承包人履行施工义务的期限,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从工程开工到最终竣工经过的天数。工期与工程的质量和造价一起被并列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三大要素。工期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成本。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工期还是决定项目运营周期的核心环节。同一个项目,运营周期越短,经济效益就越高,市场风险也越低。一个在三年内完成可以获得丰厚利润的项目,如果用五年时间完成,可能只能勉强保本,一旦工期超过五年甚至可能陷入亏本的困境。

关 键 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期  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  施工质量  经济效益  市场风险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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