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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需“金金”计较
引用本文:陈敕赫.劳动争议需“金金”计较[J].人力资源,2012(11):62-65.
作者姓名:陈敕赫
摘    要: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资双方的关系也在不断变化,近几年的司法实务也十分明显地呈现出劳动合同在解除过程中争议频发的趋势。同时,围绕着《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的立法空白和争议更是层出不穷,劳动者们对于用人单位"秋后行刑"般的算总账式劳动仲裁和诉讼,更是表现出"金金"计较、寸土不让的"决心"。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违约金  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  赔偿金  劳动关系  司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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