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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67号文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010年全年两市共有688家上市公司合计3830亿股的限售股解禁,按照2009年12月28日收盘价计算,解禁市值为58429亿元。万亿“套现”时,税筹有什么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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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1,(1):8-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以下简称限售股)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限售股,包括:(一)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二)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三)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四)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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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月1日实施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以来,通过法人转股给自然人进行避税的方式不再有效,但是各种新的避税方式仍层出不穷。对当前限售股转让的避税方式及其制度根源进行深入探讨,可以进一步完善当前税收政策的对策,使其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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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新政与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分析——以"紫金富豪避税门"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紫金富豪避税门事件显示,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避税的灰色通道在于将法人股以成本价转让给关联自然人后再在二级市场套现.国税总局规定,自2010年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的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该规定部分堵塞了原有的避税漏洞,但无法追溯既往的限售股转让行为,对以限售股申购ETF行为是否纳税也未予以明确,且可能导致税收套利.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的一般反避税条款,对无合理商业目的低价转让法人股权的关联企业进行纳税调整,达到反避税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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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在我印象中,是征收个税的,怎么又有个文件说征收企业所得税呢?老师帮忙理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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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减持限售股,是依法按财产转让,征收20%的个税,这是《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文的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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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推进以及会计准则的完善,限售股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独有的一种特殊现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股权分置限售股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税务处理进一步明确,本文从会计与税收两个角度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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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股改限售股解禁上市以来,个人取得的限售股转让所得到底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尤其是在福建商业名人陈发树减持紫金矿业股权的报道见诸媒体后达到了高潮。争论围绕着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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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原非流通股在经过一定禁售期后,可以转为流通股,这些股权称为限售股(RestrictedShares)。鉴于限售股的形成及转让有其特殊性,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入库,以及避免限售股转让重复征税,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39号)(以下简称“公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