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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近年来,山东省沂源县打破商标使用管理的常规模式,把“沂蒙山”商品商标按照集体商标模式运作、使用和管理,“沂蒙山”商标基本涵盖了全县生产的所有农产品,使得这一蕴涵鲜明革命意义、具有明显地域特色和充满人文气息的品牌,成为该县农民增收致富的“金招牌”。  相似文献   

2.
费心兰 《现代商业》2014,(14):281-282
商标的非美学功能性最早出现在美国,并在判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其中也不乏单一颜色商标案例。其并非完全地否定单一颜色作为商标的可注册性,而是给予了此类商标一个较为严苛而有效的审查标准。对于往往最初符合“有用使用”、“重要成分”和“竞争优势”三大标准中的至少一项的单一颜色商标而言,最重要的是判断其是否具有符合更高要求的“第二含义”。  相似文献   

3.
商品通用名称与商标之间由于显著性的得失而发生转化.如果商品通用名称具有显著性则可注册为商标.反之,如果商标丧失显著性将会退化为通用名称.在判定某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时,主要从“相关公众”及其“广泛性”两方面进行考查.“解百纳”案的处理过程对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具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4.
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在国际条约和我国国内法上没有直接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早期以商标权地域性为基础,认为受托方加工相同产品、贴附相同商标并交付至境外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后来逐渐转变态度,认定受托方的行为属于“非商标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非商标使用”虽然为认定受托方不构成商标侵权提供了理论便利,但与常识相悖,也难以自洽。在面对日益复杂的涉外定牌加工案件时,以该理论全面替代混淆性判断,无法精细平衡涉外定牌加工委托方和商标权人之间的利益。我国法院近年考察涉外定牌加工受托方的必要审查注意义务,则是将涉外定牌加工受托方定位为商标侵权的帮助者,这与其倡导的“非商标使用”思路自相矛盾,进一步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应限制“非商标使用”理论的适用,回归传统的商标侵权认定。  相似文献   

5.
许丽 《商业文化》2004,(5):34-36
今日市场上,利用谐音攀附名人已成为不少商家别出心裁的“创意”,谐音商标的使用便是典型。如贵州某厂出品的止泻药“泻停封”,中小学生书包里的必备品“流得滑”牌字迹涂改液,“王小鸭”牌羽绒服,甚至最近盛传有人成功注册了“张艺谋”的谐音“张一摩”为日用化妆品的商标,并打算开价800万元予以  相似文献   

6.
沸沸扬扬闹了一年多的麦当劳与万德福的商标争端,近日又有新动向。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了“万德福”商标,麦当劳当即做出激烈反应,以最快的速度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据说相关材料达1000多页,重达11.6斤。麦当劳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表述的中心意思,是认为万德福商标中使用的“W”与麦当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们河北省辛集市工商局把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作为创新工作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注册一个商标、搞活一个企业、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思路,对辖区内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企业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情况,完善辖区企业商标数据库,明确商标监管服务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实施商标战略。  相似文献   

8.
试论“商标投机”的形成与防范──商标抢注现象透析应雄一、商标投机的界定商标是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和商品不同质量的一种专用标志,在企业界素有“软黄金”、“黄金名片”之美称。商标投机则是指投机者利用时机在先使用人之前抢先注册其商标以谋取私利的...  相似文献   

9.
从驰名商标的评选看我国的商标设计靳明(浙江财经学院)商标是商品的标记,商标的根本目的和主要功用在于标记性、识别性,即传达一种视觉信号性,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独特性。现代国外商标设计已由传统原始的文字和图案、绘画、写实式的琐碎表现变为抽象、形式化的设计...  相似文献   

10.
商标的使用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商标的生命力源于使用,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商誉的积累也依靠使用。对于何为“商标使用”,我国2001年《商标法》没有明确,  相似文献   

11.
2008年4月,有着2300年种植历史的“黄岩蜜桔”证明商标成功注册。以此为契机,我们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积极主动为政府出主意、当参谋,变证明商标工作为政府行为,全力支持“黄岩蜜桔”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使其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2.
立体商标因其具有的独特优点,成为备受追捧的研究对象。但是现实中对于立体商标认定的难度较大,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本文通过阐述商标显著性的一般性理论,进而分析了立体商标显著性认定的现实困难,并通过介绍美国与欧盟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对于立体商标显著性的立法规定,从立法与实践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立法方面建议区分立体商标的不同种类,并且明确固有显著性与获得显著性的实践应用;实践方面建议从消费者、厂商与竞争者三个角度综合判断立体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做到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相结合,多角度的判断立体商标显著性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关于商标使用强调“用于识别商品来源”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定义了商标使用的概念,并明确了“用于识别商品来源”这一商标使用的核心特征和本质要素。  相似文献   

14.
豪客来、豪享来、客香来、豪佳香……雷同的商标发音。眼熟的门头设计,如出一辙的经营内容。这几家主营牛排的中西餐厅究竟存有什么瓜葛或关联? 正当它们至今还在为彼此的商标问题烦恼不已的时候,4月19日,在郑州又冒出一家门面相似同样主营西餐牛排的“豪香莱”。 由此引发的纠纷,似乎更加复杂了。  相似文献   

15.
"显著性"要求与TRIPS协定下商标注册制度具有密切关系。具有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基本条件,但TRIPS协定只是在形式方面为WTO成员设置了认可显著性商标符合注册条件的义务。成员有权自行认定商标显著性的具体标准,但同时应遵守一定的纪律约束。商标的显著性可以分为固有显著性与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对于后者WTO成员可以自行认定。中国商标法中的显著性要求符合TRIPS协定最低义务标准,在第三次商标法修改中应突出商标注册的显著性要求。  相似文献   

16.
郑伟建 《中国工商》2003,(8):124-127
近日,麦当劳因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了“万德福”商标,而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在内共11.6斤重1000多页的材料来狙击万德福“的注册”麦当劳的结论是万德福的“w”与麦当劳的“M”相近似,在实际使用中极易产生混淆,导致对公众的误导和对麦当劳“M形双拱图形”驰名商标的弱化。同时,万德福商标亦构成夸大宣传并  相似文献   

17.
非常声纳     
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5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为桃、葡萄、猕猴桃等水果申请注册“天安门”商标,并被顺利受理。然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申请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像香烟这样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都可以拿“中南海”、“中华”、“人民大会堂”这些名称、标志注册成为商标,新鲜水果为什么不能申请注册“天安门”商标呢?  相似文献   

18.
1996年2月29日,娃哈哈与达能达成商标转让协议,中方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必须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协议中,文字的表述有些拗口,“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相似文献   

19.
沈丹 《商》2014,(28):179-179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条款中规定“有一定影响”背离了立法设计的目的,更将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而不规定并不会对注册制造成较大冲击。“有一定影响”不应规定为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的要件,在已规定的情况下应回归“在先使用”事实进行适用。  相似文献   

20.
李昌凤 《市场研究》2004,(11):53-54
史密斯指出的:“如果法院允许或放任劳斯莱斯餐馆、劳斯莱斯自助餐厅、劳斯莱斯裤子、劳斯莱斯糖果存在的话,那么,不出十年,劳斯莱斯商标的所有权人就不再拥有这个世界驰名的商标了。”对于这类问题.传统的混淆理论无法解决.而商标淡化理论则成为一把金钥匙。商标的基本功能是确保投放市场的商品产源一致,从而使消费者或用户能够将这些产品同来自其他厂商的产品区别开来.而不致混淆.这即商标的区别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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