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调解作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具有成本低廉、纠纷解决彻底、便于人际关系的恢复等优点。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制度衔接,实现调解机制的功能互补,将有利于缓解诉讼压力,拓宽公民解决纠纷的渠道,回应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2.
涂圣杰  诸朝臻 《现代商业》2011,(21):285-288
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其作为我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由来已久,在解决纠纷、平息矛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可以使诉讼更加人性化,降低当事人的对抗性,促进双方的相互谅解,有利于社会和谐。随着党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提出应进一步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民事诉讼调解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当前民事诉讼调解是适应社会现实要求,应对司法困境的理性选择,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但由于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下存在"以判压调"、"以拖压调"、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与当事人处分权相冲突、调解的事后救济措施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功能的发挥,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进行完善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
我国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对和解制度也予以排斥,使得行政纠纷的正当解决渠道过于狭窄,成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一大缺憾。引进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有其法理上的依据:现代社会公权力性质的变化、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完善行政诉讼理论体系的需要;同时中国的传统观念、诉讼经济的要求、降低诉讼成本等优点为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奠定了现实基础。  相似文献   

4.
《商》2016,(8)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组织的调解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正式生效以后,为防止当事人不履行,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该制度是将诉讼与非诉讼完美结合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当事人有效运用多种途径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5.
今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鼓励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促进构建起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调解机制。  相似文献   

6.
隋璐明  ;刘亚莉 《商》2014,(38):255-256
诉讼调解渊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质上是为了满足特殊时代背景下政治需求的产物;之后,马锡五审判方式被民事诉讼法依法确认,从此诉讼调解正式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法定的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的弊端以及司法审判改革,使得诉讼调解备受学界诟病并引发了诉讼调解的存废之争,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调审分离”的试点;和谐社会的提倡一又次“复兴”了诉讼调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倡“依法治国”,又会使得诉讼调解何去何从呢?本文通过梳理诉讼调解的历史发展窥探出诉讼调解的本质特征实为政治统治的手段,为了捍卫司法独立的品性,应当将诉讼与调解分离,通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院附设ADR和人民调解制度来保留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弥补调审分离后审判这种纠纷解决方式“非黑即白”的缺陷。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基层调解组织逐渐消失,大量的甚至全部纠纷都涌入了法院诉讼,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企业间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给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带来的工作压力日益加大。同时,由于受行政调解的强制力和执行力的局限,合同争议在行政调解后得不到有效执行,导致工商部门的行政调解资源的实际闲置,影响了行政调解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8.
《商》2015,(9)
行政调解作为我国调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行政调解存在着有效规制机制、执行力的力度不够、调解低效、调解权滥用等缺陷,导致行政调解的制度功能和社会价值都未能有效的实现。对于我国行政调解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学界进行了关于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的相关讨论和探索。  相似文献   

9.
吴志伟 《中国市场》2012,(31):139-140
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是新时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然选择,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必然要求。为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必须要突破传统人民调解的瓶颈,对具备形式要件的民事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民事调解协议法律确定力和强制执行力。构建民事调解司法确认这一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将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提供新的平台。  相似文献   

10.
杨舒茜 《消费导刊》2012,(7):202-202
司法调解制度作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种,已在多年的实践中被证明是比较可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在调和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情绪、提高人民法院审判效率、缓解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等方面都有着不可忽略的现实意义。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调调解优先,也会给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造成人民法院工作的极大被动。本文首先分析诉讼调解制度带来的现实性的消极影响,然后提出作者的破解对策。  相似文献   

11.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含诉讼内及诉讼外的多种纠纷解决方式,是我国目前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为构建和谐社会而积极倡导的多途径解决纠纷的机制,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而日趋成熟的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中独立的调解原则、仲裁员的选任制度以及快速低费程序等都对我国建立及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摘要:针对单纯依靠诉讼手段调节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矛盾纠纷,不但法院难以承受,而且处理效果不尽理想的现实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为地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满洲里法院在践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调解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常用的、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为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或纠纷,自然而然产生的古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当代西方社会,调解充满现代生机,诉讼费用的高昂与诉讼程序的漫长使调解日见兴旺,调解还发展到与诉讼、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相联系的程度.当前,人民调解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国情,是中国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裴欣 《中国物价》2012,(1):56-59,69
为了高效解决金融纠纷,减轻司法机构负担,保护金融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金融专业调解制度应运而生,并成为金融非诉讼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我国金融行业现状,将其导入现行金融纠纷解决体系已是大势所趋。2011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金融专业调解制度在证券领域已先行一步。对于这一新兴的程序性法律制度,笔者试图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供求分析、博弈论分析,以期论证金融专业调解制度设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并对具体的制度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孙力 《现代商业》2011,(32):260
实践中调解机制在解决群体性纠纷受到众多追捧,可是产生的社会效果却并非如预期一般,这是由群体性纠纷的多元性属性决定。本文试从两个制度的关系着手,探寻其中司法调解在解决群体性纠纷的尴尬内因,进而发现司法调解在扩张效力上的矛盾,最终得出应审慎适用司法调解解决群体性纠纷的结论。  相似文献   

16.
王莉 《现代商业》2011,(5):272-273
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作为化解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有方式,在我国的纠纷解决的行政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它作为一种制度和文化,不仅深深地影响着我国民众的社会价值观,还可以体现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理念,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探讨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的适用范围,正确运用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方式处理各类行政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2012年以来,我们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积极探索消费纠纷调解新途径,逐步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水平。一、整合资源,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维权意识增强,消费纠纷呈现"类型数量增多、矛盾错综复杂、调解难度加大"等特点,在行政调解过程中,时常出现"有诉难调、调而无果"的尴尬局面,单  相似文献   

18.
近些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社会各界开始反思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笔者认为,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机制之所以受到冷落,是因为其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应借鉴国外的司法ADR制度,构建我国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重构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19.
曾柳 《商》2014,(33):222-222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复杂多变,相互之间的摩擦也会增加,导致利益冲突也会比以往更加频繁,为了解决利益纠纷,缓和相互之间的矛盾,完善有关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很有必要的,诉讼作为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但是诉讼具有成本高、程序复杂的缺点,所以调解起到了弥补诉讼缺陷的作用,本文章简要的讲述了调解的性质、程序以及我国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20.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本土化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ADR具有弥补诉讼缺陷、协调国家法和民间情理的关系、实现解纷方式的多元化、促进法治的可持续发展等功能.重庆市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认识、组织定位、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不足.必须强调调解的中立性、正确确立其组织的法律地位,把握好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扩大调解在化解劳务纠纷、农村土地纠纷等方面的适用,才能使调解在创建"平安重庆"、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