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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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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2016,(8)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组织的调解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正式生效以后,为防止当事人不履行,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该制度是将诉讼与非诉讼完美结合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当事人有效运用多种途径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2.
摘要:针对单纯依靠诉讼手段调节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矛盾纠纷,不但法院难以承受,而且处理效果不尽理想的现实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为地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满洲里法院在践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制度在解决纠纷中有着重要地位,它是法院审判的有机补充。但改革开放以来,法院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日益暴露出诸多弊端。试图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探究解决这一制度困境的方法,以期对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调解是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我国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司法、行政、民间调解的调解体系,然而并未构建起体系化的调解机制,尤其是对诉讼外的纠纷调解制度重视不够。诉讼外纠纷调解制度由于其高效率、低成本、消除纠纷的独立性、彻底性等特点,在整个调解制度框架中占据重要地位。本文试将从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入手分四个层次对其加以构建与规制。  相似文献   

5.
隋璐明  ;刘亚莉 《商》2014,(38):255-256
诉讼调解渊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质上是为了满足特殊时代背景下政治需求的产物;之后,马锡五审判方式被民事诉讼法依法确认,从此诉讼调解正式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法定的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的弊端以及司法审判改革,使得诉讼调解备受学界诟病并引发了诉讼调解的存废之争,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调审分离”的试点;和谐社会的提倡一又次“复兴”了诉讼调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倡“依法治国”,又会使得诉讼调解何去何从呢?本文通过梳理诉讼调解的历史发展窥探出诉讼调解的本质特征实为政治统治的手段,为了捍卫司法独立的品性,应当将诉讼与调解分离,通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院附设ADR和人民调解制度来保留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弥补调审分离后审判这种纠纷解决方式“非黑即白”的缺陷。  相似文献   

6.
吴志伟 《中国市场》2012,(31):139-140
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是新时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然选择,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必然要求。为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必须要突破传统人民调解的瓶颈,对具备形式要件的民事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民事调解协议法律确定力和强制执行力。构建民事调解司法确认这一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将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提供新的平台。  相似文献   

7.
纠纷调解一直是农村基层派出所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所在。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积极参与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大调解”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  相似文献   

8.
调解是我国解决纠纷、矛盾的重要方式,法院调解是众多调解方式中的一种。法院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其中并不是简单的双方合意,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在司法实践中,调解协议会出现各种问题,并非只是单纯的有效无效的认定,应当对不同情况下的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明确的约定。  相似文献   

9.
裴欣 《中国物价》2012,(1):56-59,69
为了高效解决金融纠纷,减轻司法机构负担,保护金融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金融专业调解制度应运而生,并成为金融非诉讼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我国金融行业现状,将其导入现行金融纠纷解决体系已是大势所趋。2011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金融专业调解制度在证券领域已先行一步。对于这一新兴的程序性法律制度,笔者试图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供求分析、博弈论分析,以期论证金融专业调解制度设置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并对具体的制度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ODR作为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的新模式,其解决方法主要为调解和仲裁,与传统的ADR解决机制不同,ODR以其互联网的开放性、无边界性给解决电子商务纠纷带来了新视野,更为适应时代的要求。关于实现ODR解决结果的执行性,除了建立让当事人信任的可靠的ODR网站及借鉴以上各个国家行之有效的方法外,还可以就ODR的调解或仲裁处理结果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司法效力。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升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效率,更可以帮助节约诉讼成本,更合理的配置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11.
今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鼓励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促进构建起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调解机制。  相似文献   

12.
王勋 《商》2013,(6):144-144
2012年8月底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章中新增专节规定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对于司法实践中做好人民调解协议与法律衔接,增强调解协议的强制力和执行力、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当事人在诉讼外提供了另一条可靠地纠纷解决途径。然而,该项规定在协议存在瑕疵时的当事人权利救济、第三人权利的救济等方面依然有可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3.
杨舒茜 《消费导刊》2012,(7):202-202
司法调解制度作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种,已在多年的实践中被证明是比较可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在调和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情绪、提高人民法院审判效率、缓解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等方面都有着不可忽略的现实意义。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调调解优先,也会给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造成人民法院工作的极大被动。本文首先分析诉讼调解制度带来的现实性的消极影响,然后提出作者的破解对策。  相似文献   

14.
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保险纠纷有利于化解矛盾,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目前,我国各地已陆续建立起保险纠纷解决机制,调解机制分为行业协会主导调解机构,调解与诉讼对接,保险纠纷解决的"大联动",保险公司自设调解机构四种模式。从实际效果来看,现有的保险纠纷调解机制都存在着调解机制定位不明、缺乏规范性、公正性、约束性等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全国通行调解程序,理清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的层次,完善调解员的选用机制,确保调解的公正性,通过公开不良记录增强调解结果的约束力,加快完善和改进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保险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5.
《商》2015,(17)
近年来,随着广西农垦企业的经济快速发展和职工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大力推进,社会矛盾日益增多,职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正面临新的挑战,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治安、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给构建和谐农垦带来负面影响。本文通过近年来出现在广西农垦企业的职工矛盾纠纷主要类型和发生原因进行了剖析,并对如何做好职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把职工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同推动广西农垦企业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6.
李泽文 《商》2015,(3):214
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现在正在大力推进的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的机制,实行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在新时期对依靠群众解决纠纷的调解传统的回归。协助调解在性质上仍是法院调解,协助调解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协助人,以此来促成纠纷的有效解决,并顺利达成共识。实践中,行政机关常常协助法院参与调解,这样做存在什么问题,又如何加以解决,本文将重点讨论。  相似文献   

17.
能否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社会纠纷治理机制,使各种社会纠纷尤其是群体性纠纷得到有效、合理的解决,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进程。因此,构建有效的群体性纠纷治理机制,以应对群体性纠纷所带来的问题是意义重大的时代课题。在当前研究中,多是定量研究而缺乏定性研究,描述性多而分析性少。政府公信力应成为群体性纠纷治理的核心内容。只有在深刻认识群体性纠纷的本质,其与政府公信力的关系的前提下才能在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基础上探讨群体性纠纷的多元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8.
涂圣杰  诸朝臻 《现代商业》2011,(21):285-288
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其作为我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由来已久,在解决纠纷、平息矛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可以使诉讼更加人性化,降低当事人的对抗性,促进双方的相互谅解,有利于社会和谐。随着党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提出应进一步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民事诉讼调解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当前民事诉讼调解是适应社会现实要求,应对司法困境的理性选择,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但由于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下存在"以判压调"、"以拖压调"、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与当事人处分权相冲突、调解的事后救济措施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功能的发挥,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进行完善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9.
从清代和陕甘宁边区两种不同的案件案件调解模式来看,其背后成因是司法环境的改变。当代中国的司法环境为面子社会里的人情往来、差序格局下的私人道德、社会失范后的信仰缺失、权力体系内的司法弱小和乡土中国中的法律真空,这使得法院调解在现阶段依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结合对陕西省某市A区法院的实证研究.借鉴棚濑孝雄的过程分析,可以发现法院调解在解决观念型、心理型、“熟人社会”型、矛盾激化型纠纷以及弥补司法能力不足方面,相比于正式审判制度有着独特的价值和功能。但是法院调解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弊端也有待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20.
调解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常用的、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为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或纠纷,自然而然产生的古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当代西方社会,调解充满现代生机,诉讼费用的高昂与诉讼程序的漫长使调解日见兴旺,调解还发展到与诉讼、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相联系的程度.当前,人民调解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国情,是中国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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