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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5 毫秒
1.
财政部2012年5月4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2]7号),明确了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指出,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  相似文献   

2.
一、落实出资人职责是解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问题的前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问题要想从根本上得以解决,除了要把握好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准确“定位”外,还应该做到出资人职责的及时落实“到位”,只有这样,出资人才能够对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收  相似文献   

3.
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就是由出资者主体、投资者主体与资本运营机构主体组成,并通过出资者、投资者对资本配置、投入,经营者对资本的生产,实现资本增值与取得收益,保证资本的安全,维护资本所有者权益。为完善地勘单位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应建立起地勘国有经营性资本出资人制度,通过完善地勘国有资本经营组织机构,完善地勘企业法人治理,构建地勘单位资本运营体系。  相似文献   

4.
上海市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不低于30%.国有企业也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利润分配机制,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利润分配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出资人职责和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但由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基础没有完全理顺,分配主体和税收主体不尽相同,在开具利润分配单时往往会引起涉税矛盾.本文以上海市国资委直属某企业集团为例,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导致的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行简析,并提出处理建议.  相似文献   

5.
一家企业的设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本金,资本金的投入者一般称之为出资人。出资人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自然人。一般来说,由国家出资建立的企业,称之为国有企业;而由自然人出资建立的企业则称之为私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企业的设立可以独资,但也可以由多个出资人共同出资来设立。  相似文献   

6.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就备受关注的央企分红中的一些热点问题,给予了进一步的解读。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一级企业)。据他介绍,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取得的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清算收入。  相似文献   

7.
一、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存在的缺陷与不足由于我国国家出资企业尚未彻底完成市场转型改革、尚未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尚未按照特殊企业与普通商事企业加以区别法律规制等体制性因素,从而导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存在如下缺陷与不足:  相似文献   

8.
(一)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由于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尚未完善,我国的一些企业出现了所有者缺位的现象,资产经营中所有者权益未能得到相应的保障。出资人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三项重要权利。国有资本预算是对国有资本管理和运营进行评价考核的重要手段,对资产的经营、收益等活动进行规范,这样保证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的合理性,有效维护国家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国资委作为政府委托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享有国有产(股)权的收益权。  相似文献   

9.
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国家按照《公司法》、《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完善收益分配程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   

10.
在上期讨论了企业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资产两者概念的区别以及国家出资企业与国有企业两者概念的区别之后,需要再讨论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股东代表与产权代表 《国资法》第13条指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  相似文献   

11.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应当处理好三大基础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2003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依法对其所出资的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主要义务是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指导和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等。作为中央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对所出资企业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监管,是国资委的主要职责之一。根据这一职责要求,为加强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国资委于2006年6月28日发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7月18日又发布了配套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相似文献   

13.
政策法规     
财政部、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12月11日,财政部、国资委向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包括总则、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与核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附则共四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国资委网站12月17日消息  相似文献   

14.
对政府出资人管理制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章运用产权理论探讨了政府出资人作为国有资本的管理应拥有的权力,并在对比分析政府出资人管理制度与出资财务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出资人管理制度的内部应进一步扩大,经营的选择问题应作为政府出资人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章作为,不能仅在经营暨定的前提下,制订和实施经济的激励问题。经营的选择也应制度化;并认为经营的选择与经营的激励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分析国有企业现有财务报告不足的基础上,建立了以重大事项管理信息、资产管理信息、内部分配信息、经营业绩考核信息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出资人的专项报告,以解出资人与被出资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出资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6.
在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作为国家出资人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但是,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产权代表,既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又具有企业的性质。国资委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不能直接干预企业法人的财产权。所以.在政企分开的条件下,为了追求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国资委必须对国有企业实施相机财务治理,而不能直接干预国有企业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17.
宋文阁 《会计之友》2009,(5):108-110
现阶段我国非上市的国家出资企业实行财务报告报送制度,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对国家出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弱化。通过对国家出资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方式及遵循的原则进行研究,对于国家出资企业实施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对于保护出资人,投资者及相关利益人的权益,提高国家出资企业的监管效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寇伟 《企业活力》2003,(12):4-5
<正> 一、国有资本退出的综合因素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出资人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是否退出要视企业经营业绩与前景等因素而定。退出的标准纯属经济性的,是以出资人的机会成本和综合收益等指标为依据而做出选择的。在中国,以国有资产为经济基础的产业构成与体制下,国有资本从国有企业退出问题,都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性问题,而要受到政治、经济、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确定国有资本  相似文献   

19.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布10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五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包括总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湖南房地产》2007,(12):93-93
日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发布。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政府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上交比例为一成;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百分之五;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三年后再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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