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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是在小农户经营基础上从事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重要载体。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家庭农场近60万家,是2014年的4倍多,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8.3万家。安徽、四川、江苏、山东、湖北等省发展较快,特别是安徽省家庭农场数量已经超过10万家。全国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毛收入达18万元,超过2.3万个家庭农场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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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两会期间,对于如何更好地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如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多位代表委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发表了诸多建议。家庭农场还需精心呵护家庭农场是小农户的升级版,发展非常迅速,目前全国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家庭农场已接近60万家,发展潜力很大。但是在各种新型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的发展还比较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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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专业大户稳步发展。农户家庭经营是新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2016年新疆农村经济统计数据》显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为4731.6万亩,农户总数为276.5万户,经营耕地面积100亩以下的农户数量达到268.7万户,占总农户数的97.2%。其中,经营耕地10亩以下138.5万户,约占到50.1%。家庭农场逐步兴起。截至2017年底,新疆各类家庭农场773个,家庭成员劳动力1785人,常年雇工1133人。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383个,畜牧业167个,种养结合13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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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青岛市既是沿海开放城市,也是农业大市。全市有耕地780万亩,132万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巨大的需求。青岛市把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一二三产融合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牛鼻子",强化平台思维,健全服务体系,推进"三链重构",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截至2019年底,全市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2.5万个,带动100余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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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永济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山西省永济市共有10个镇(街道)、265个行政村,涉及农户8.6万户,农业人口34万人,农户家庭承包面积4.3万hm2。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以加快现代农业规模经营为重点,千方百计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从而带动了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迅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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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十九大提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已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有"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龙头企业+小农户"等路径,都是有效且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但上述发展路径中农业金融服务不到位、农村人才储备匮乏、小农户主体地位缺失、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据此提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小农户""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高校/科研机构+家庭农场+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小农户"等创新路径,并配合建立奖励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等保障措施加速小农户的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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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在小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选择。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不仅可以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主体支撑,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还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途径。当前,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培育思路、经营规模、发展模式与支持措施等方面广泛一致的协同发展机制尚未形成。破除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按照"完善认定、示范提升、普惠支持"的总体思路,支持更多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的高质量发展能力,完善家庭农场发展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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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选择——基于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雇工农场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梳理家庭农场等相关概念,认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农业收入为主等五个基本特征;并通过比较家庭农场、传统小农户和雇工农场三种经营主体,发现家庭农场既把现代农业要素融入到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家庭经营中,又避免了雇工农场大规模流转土地带来的解放劳动力过多、企业运行风险累及农民、农作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是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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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一)发展现状 广东自80年代初实行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后,在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的同时,农业经营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种养大户,兴办了一批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业公司、农业基地,有些地方、有些产业或产品已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体系。在新的条件、新的要求下,走上了农业规模经营的新进程,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就。据统计,1996年全省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单位34万多个,其中专业农户29.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9%。农业规模经营面积20万hm~2,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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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数字农业和绿色农业的双重背景下,探讨互联网嵌入对农户化学农药减量使用的影响,有助于实现农业数字化和绿色化发展。[方法]文章基于四川省712份微观农户调研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实证检验了互联网嵌入是否会减少农户化学农药使用,并分析了其影响效应在不同农户群体中的异质性。[结果]互联网嵌入对农户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平均处理效应为0.114;互联网嵌入能有效促进小农户、专业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平均处理效应分别介于0.104~0.113、0.078~0.103和0.116~0.128;互联网嵌入对家庭农场减少化学农药使用的促进作用略大于小农户和专业种植大户,而相比于专业种植大户,互联网嵌入对小农户化学农药减量使用的促进作用更强。[结论]应推进农村新基建发展,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率,采取差异化的措施,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引导家庭农场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并加强互联网技术宣传与培训,提升小农户和专业种植大户嵌入互联网的能力,以促进农户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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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选择发展家庭农场以激活农村经济,根本原因在于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合理内核,同时又坚持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是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生力量,且与大杂居、小聚集的农村人口分布现状相匹配。但是,当前家庭农场普遍存在着可持续性相对较差的问题,亟需规范注册标准、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并提高农业补贴水平,以助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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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庭农场在今天被视为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但从全球农业经营主体的演变和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历史传承看,家庭农场源于农户经济,是未来农户经济的发展取向,本身有着巨大的发展和壮大空间,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前瞻性。家庭农场的基础是农户经济以农户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是全球农业的普遍规律和共同选择。我国家庭农场的主体本源是农户经济,从长时期的历史跨度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继续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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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部分农户土地相对集中于产业大户,这些大户具备了家庭农场式经营条件,家庭农场已成了当前农村不可忽视的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土地家庭农场式经营适应当前农业发展的要求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家庭农场式经营可以有效地吸纳周边农户无力经营、经营不善或者粗放经营的不连片集中的部分或全部经营土地。由于土地家庭农场式经营的经营户一般都是本地农户,熟悉本地生产环境和土地地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