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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2008年11月10日,温家宝总理签发国务院第538号令正式对外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新条例的发布正式拉开了中国消费型增值税全面转型的序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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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精神,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土地增值税征管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从2006年3月2日起,将按此《通知》执行新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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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此次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增值税中性的优越性,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但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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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第[2005]1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从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开征土地增值税,主要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引导房产地产经营方向,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维护国家权益,促进房地产开发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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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指国家向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针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税金。这里所指的增值额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实际上土地增值税并不是新税种。1993年,为了抑制炒买炒卖土地以获取暴利的行为,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94年开始实施,但因为种种原因在执行上被一度搁置。从2003年起,国家逐步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税收调控,国内各个地区对土地增值税基本上是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预(销)售收入的1%~2%的比例进行预征,还有部分地区则没有开始预征,直到2007年开始进行清算。国家税务总局从2006年12月1日起对二手房交易开征土地增值税,此后又于2007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将实行清算式缴纳,取代现行的以“预征”为主的缴纳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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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业务的涉税处理一直是纳税人关心的话题,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重新修订实施后,对混合销售行为重新进行了规范,对其中的规定作了一些调整,纳税人应当注意有关政策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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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根据《条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按照新税制改革方案,土地增值税划归地方税务部门管理,列入地方财政收入。石家庄市自《条例》实施以来到1996年底共计征收土地增值税460万元,是现行地方税种中收入较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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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土地增值税与土地投机刘中国继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标志着以抑制土地投机,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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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7日,胡锦涛主席发布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其和国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