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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的《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如何界定本土基金和外资基金等。本文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合伙人的主体资格以及权利义务,对投资协议中的收益分配条款和有限合伙人的退出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2.
朱 《现代商业》2007,(27):205-206
在当今全球性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热潮中,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是全球觊觎的狩猎场,发展本土PE的呼声越来越高。《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在法律层面上对有限合伙制做出了肯定,从而为本土PE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相似文献   

3.
在当今全球性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热潮中,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是全球觊觎的狩猎场,发展本土PE的呼声越来越高.《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在法律层面上对有限合伙制做出了肯定,从而为本土PE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正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股权投资基金采取适当的组织形式,是其运营的基础。本文分别讨论了股权投资基金常见的4种组织形式: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型、信托型,分析了它们的基本特征和优缺点,并结合我国的商业和法律环境,提出了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孙晓洁 《中国市场》2011,(13):69-70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已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潜力巨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之一。新《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重新修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舞台。中国的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发展相对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本文对于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发展战略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讨,将合伙制私募基金与其他形式的私募基金进行了横向比较,对私募制合伙基金的投资方向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对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理念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股票投资是长期投资方向的最优选择,巴菲特价值投资理念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合伙人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重要的方式。基金取得的投资性收益是否进行免税,要根据投资主体进行确认。本文以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问题为研究核心,阐述了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优势,分析了在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面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金在税收方面需要做出政策性调整,为新时期投资市场的政策性发展提供相关的理论。  相似文献   

7.
正"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是:通过一种非公开的形式向特定的私有企业进行股份权益性投资的投资方式,即是通过企业上市、并购或回购等形式出售股份,并从中获取利益。随着经济时局的变迁,各类型低风险低投入的基金备受人们青睐,其中股权投资基金也踏入了高速发展的道路,其组织形式也逐渐增多,其中包括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而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有限合  相似文献   

8.
张皓 《现代商业》2014,(2):41-42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起步较晚,但是随着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有限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有了法律支撑,借鉴国外经验,国内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发展迅速。本文通过介绍公司型有限合伙制以及嵌入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发展现状以及利弊关系,看清现阶段私募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同时展望未来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发展。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私募基金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入手,结果国际上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我国的国情,探讨了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是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同时,针对我国的立法实践,分析了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存在的法律障碍及相关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随着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起,采取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流。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在会计及税务处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到底是作为基金产品还是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存在不同的看法。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办法,税法上也未有针对性的规定,只能作为合伙制企业进行纳税,相关的收税规定执行困难。对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要求制度管理必须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助于资本市场更加活跃。在其组织形式中,合伙制和公司制是主要的形式,合伙制和公司制在税收政策上存在一定的差异。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基金投资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合伙制和公司制就要在税收的政策上进行不断调整才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本文以合伙制和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政策为研究核心,分析阐述了在新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合伙制和公司制应该进行的税收政策,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性运营提供了理论性的依据。  相似文献   

12.
王蒙 《商》2013,(5):133-133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f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是一种金融安排,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在我国,PE主要是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与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PE通过私募方式投向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投向资本市场,包括股权与债券;PE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属于中长期投资,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为中短期投资,期限较灵活;在资金来源上,PE资金来源广泛,包括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机构投资者以及保险公司等,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来自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组织形式上,PE以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为主,证券投资基金则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逐渐兴起,已经吸引了很多企业的关注,并形成了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基本制度形式.本文通过研究国外基金的发展历程,结合中国相关法律制度实践,对比了两种制度的优缺点,并从结构设计、纳税筹划、地点选择等方面提出如何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形式,为在我国刚刚起步的房地产基金行业的投资者与理论研究者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4.
郗朋 《市场论坛》2007,(8):43-45
文章通过对我国存在的三种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方式的阐述,较为深入地分析了我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现状,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从法律视角提出了我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对新修订的并于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合伙企业法》对于私人股权基金发展的影响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15.
李凌 《新财富》2006,(8):76-85
外界鲜有人了解,鼎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家极其低调的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南孚电池被卖给外资竞争对手吉列一事的始作俑者,也是乳业巨头蒙牛的“伯乐”。作为中国第一家以有限合伙制运营的私募股权基金,2005年以前,由于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等诸多原因,鼎晖只能走一条“傍大行”的发展之路:凭借本土管理团队的人脉资源和专业能力寻找、发现目标企业,然后联合摩根士丹利、高盛等国际投行共同投资,并借助这些大投行广泛的国际投资者资源和丰富的操作经验,共同打造一条“海外IPO生产线”。此举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所投项目在海外上市的成功率。如今,中国股权市场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增“有限合伙”规定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也将获得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都在向国内转移。随着以公众股权(上市公司)为顶、以私募股权基金为第二层、以创业风险基金为第三层、以天使投资为底层的金字塔式股权市场加速形成,也许我们可以看到,外资机构在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的作用会大打折扣,像鼎晖这样的本土投资机构,反而会成为外资大行们依偿的对象。[编者按]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大量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PE)成为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许多国有资本也以有限合伙人的形式(LP)参与到一系列股权基金与产业基金中,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与放大作用。由于普通合伙人(GP)对基金进行运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运营管理。如何保证国有资本的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许多企业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有限合伙制的基本概念及治理机制进行概述后,给出初步解决方案,以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动态资讯     
德厚资本中国基金入驻天津滨海高新区德厚资本中国基金是由德厚资本在中国天津滨海新区设立的有限合伙制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管理团队出资1亿元。德厚资本中国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及扶持重点的资源、  相似文献   

1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从事私人股权投资的基金.现代PE在中国迅速发展,对中国基金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分析了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的特点,以及北京金融市场,最后对北京新三板扩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说.  相似文献   

19.
本文重点分析了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组织的几种存在形式,指出有限合伙制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组织形式的一种较优选择,文章最后运用了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这一较优选择进行了理论分析。  相似文献   

20.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健 《商业时代》2012,(1):101-102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PE)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是齐头并进的,近年来,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迅速,在政府引导和股市推动的双重作用下,机构数和资本额不断创出新高,但由于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缺乏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以及资本市场的缺陷,导致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两头在外"的形式为主,即基金的募集和退出都在境外完成,私募股权基金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误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歧途。根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文章指出,需要按照适度监管的原则,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提供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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