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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月15日下午,中国外经贸企协及各地货主协会代表中国货主与3家班轮公会及其成员班轮公司代表在外经贸部就班轮公会组织班轮公司在中国港口向货主加收THC(码头作业费)进行了第三次会谈。咬文嚼字是对话不是谈判主持会谈的中国外经贸企协货主协会执行秘书长胡山首先介绍了中国货主方面参加会谈的人员: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会长袁学友、兼职副会长兼上海货主协  相似文献   

2.
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于1月25日在穗召开大会,宣告正式成立。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货主协会会长袁学友、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梁耀文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广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张汝文宣读了批准成立广东货主协会的文件。出席会议的还有广东省货主协会会长姜德芬、广东省货主协会常务副会长陈金水、及兄弟省(市)货主协会的代表和港澳台付货人协会的代表。会议通报了班轮公会在中国境内各港口向货主加收THC(码头作业费)的情况,并指出:班轮公会在中国港口向货主收取THC是没有根据的,不合法的,是搞价格垄断,是对货主的歧视,严重背离国际航运市场”公开、自由、竞争”的基本原则。特别指出的是班轮  相似文献   

3.
对话THC     
2002年1月23日,就班轮公会组织有关船公司在中国港口向货主加收THC一事,中国外经贸企协(中国货主协会)及各地货主代表与远东班轮公会(FEFC)代表及部分船公司代表进行了会谈。经过一番唇枪舌剑的争论,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此次会谈未能达成任何协议。以下是中国货主协会会长袁学友(以下简称货主)、FEFC代表Melvin Tan(以下简称船东)的对话内容,并穿插了笔者的评论。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无意评价谁是谁非,仅想强调指出:此次THC风波,是中国在加入WTO以来,首宗按市场经济思维和规律运作、发货人和承运人在解决纠纷和矛盾上的各自表述和行为。双方采取何种做法和措施,有承前启后的意义。换而  相似文献   

4.
2001年12月19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会长袁学友在北京会见了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和亚洲区内讨论协议组织(IADA)代表罗振麟(Roberto Giannetta)、远东班轮公会(FEFC),亚洲西行运价协议组织(AWRA)和远东/亚丁湾红海港口公会代表陈炳耀(Melvin Tan)以及马士基、东方海外、日邮、美国总统轮船、铁行渣华、商船三井、法国达飞和赫伯罗特船务的代表,并就班轮公会组织在中国港口向货主加收THC(码头作业费)与其进行了对话。班轮公会已决定从2002年1月起在中国港口向货主收取THC,标准如下:干货:20英尺集装箱370元人民币,40英尺集装箱560元人民币;冷藏货:20英尺集装箱410元人民币,40英尺集装箱610元人民币。已在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现行收取的始发地接货费(ORC)改名为THC,其原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5.
总编圈点     
本期刊登了四篇关于THC的文章和报道。这四篇文章和报道是:《对话THC》、《THC造访中国实录》、《一石激起千重浪——中国货主直面THC》和《广东货主协会成立》。中国货主坚决反对远东班轮公会操纵班轮公司强行收取THC:远东班轮公会则不顾中国货主强烈反对,贸然决定于今年元月15日在中国开征THC,致使中国货主与班轮公会的斗争进入白热化阶段。远东班轮公会恃强凌弱,一意孤行。中国货主协会于2001年12月19日和2002年元月23日与远东班轮公会进行了两次谈判,中国货主协会旁征博引,摆事实讲道理,说得班轮公会理屈词穷,但为了维护单方利益,不顾中国货主的坚决反对,班轮公会仍然操纵班轮公司强制征收THC。这更加引起中国货主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中国政府和国际经贸界的关注。远东班轮公会操纵班轮公司于1997年在广东口岸征收ORC,是采取偃旗息鼓、暗渡陈仓的手法得逞的。这次征收THC则不然,他们以为有了在广东、福建征收ORC的基础,在全中国口岸加收THC便可以大张旗鼓地进行了,不会有什么障碍  相似文献   

6.
近期,一些班轮公会和运价组织强行在我国所有港口向外贸货主收取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费(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简称THC)。此举在我国贸易和运输界引起轩然大波,广大货主纷纷以各种形式表示强烈反对和抵制,而船方却不为所动,一意孤行,执意坚持加收THC,船货双方虽几经磋商,终因分歧较大最后都不欢而散,已引起国内各界人士的密切关注。班轮公会和运价组织这次在我国港口强行加收THC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1、THC与运价分离,除正常收取运费外额外加收THC; 2、加收THC后,原有运价没有相应地减除THC费用; 3、众多班轮公会和运价组织  相似文献   

7.
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亚洲区内讨论协议组织、远东班轮公会、亚洲西行运价协议组织、远东/亚丁湾红海港口公会及马士基、东方海外、日本邮船、美国总统轮船、铁行渣华、商船三井、法国达飞和赫伯罗特等班轮公司: 2001年12月19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会长袁学友在北京会见了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和亚洲区内讨论协议组织(IADA)代表罗振麟(Roberto Giannetta)、远东班轮公会(FEFC)、亚洲西行运价协议组织(AWRA)和远东/亚丁湾红海港口公会代表陈炳耀(Melvin Tan)以及马士基、东方海外、日邮、美国总统轮船、铁行渣华、商船三井、法国达飞和赫伯罗特船务代表、并就班轮公会组织在中国港口向货主加收THC(码头作业费)进行了对话。  相似文献   

8.
2001年12月19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货主协会会长袁学友在北京会见了几大航线公会,就班轮公会组织在中国港口向货主加收THC(码头作业费)进行了对话。班轮公会介绍,将于2002年1月15日开始收取的THC适用于除了广东、广西、海南、云南以外的所有中国港口。在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现行收取的始发地接货费(ORC)将改名为THC,而这些地方现行的收货标准(每个20英尺集装箱141美元,每个40英尺集装箱269美元)将继续适用。这一码头作业费由货主支付,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特别安排。袁学友开门见山地表明中国货主协会反对班轮公司组织在中国向货主收码头作业费(THC)和始发地收货费(ORC)的立场并阐明了理由。  相似文献   

9.
去年底以来,国际上一些班轮公会及运价协议组织(以下并称航运公会组织)协调各大班轮公司宣布在中国全面向货主收取THC(码头作业费)。一时间,外贸领域反应异常强烈,航运市场沸沸扬扬。适逢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公会组织认为这是促使中国在有关收费方面与国际接轨的大好时机,于是纷纷联合在一起,共商进退,向中国货主发起海上贸易战的强大攻势。强行登陆不容协商从2000年开始,一些班轮公  相似文献   

10.
近段时期以来,国际上一些班轮公会及运价协议组织(以下并称航运公会组织)联合起来有组织、有计划地在我国向货主单位全面收取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集装箱码头作业费)。这一单方面强行收费活动引起了有关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和广大中国货主的强烈不满。我们认为: 一、国际班轮运输条款关于集装箱装卸费用的支付有明确的规定,中国货主单位与其国际贸易伙伴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就此也都有明确的约定,从未有过分歧或争议。航运公会组织声称应境外买方的要求由船公司在运价不调整的情况下向中国货主额外加收THC费用完全没有事实依据,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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