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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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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城市法典》和美国《威廉法案》分别是要约收购领域市场自律性规则和法律强制性规则的典范。二者在要约收购法的基本原则上各有所侧重。相应地,在管制部分要约收购、目标公司董事会的反收购措施上也各具特征。笔者就此对二者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其内容上存在的实质性差异,并探讨其原因。在此基础上,就完善我国《证券法》第四章有关要约收购的规定提出个人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本从分析公司收购问题着手,论述了目标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立法上提出要约收购人及目标公司董事会的行为,建立权益披露制度和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并限制目标公司董事会在收 购中采取反收购措施,从制度上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第16条并非效力强制性规范,不能直接约束债权人。基于此,公司越权对外担保协议的效力认定,需要类推适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在此法律适用逻辑下,判断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内容成为认定对外担保合同效力的关键。而目前学界与司法实践对债权人应承担什么样的审查义务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基于法律的公知力及对公司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承担审查义务,但不应当承担实质审查义务,债权人仅需尽到形式审查义务即可排除适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情形;在公司章程没有就担保事宜作出规定时,董事会有权在章程未授权的情形下作出担保决策。  相似文献   

4.
中信证券收购广发证券事件是我国第一起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市场化要约收购案例。收购方与反收购方激战43天,上演了一幕精彩的收购与反收购表演。尽管中信收购最终未能改写历史,但其对我国的证券业、并购业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带给我们颇多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试论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强制要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制要约制度是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一项重要的具体法律制度。其目的是在上市公司的控制股转移时维护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利益的衡平。然而,该制度也存在消极影响,即可能会提高收购的成本,从而减少收购的发生。对此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剖析其积极与消极效应,对完善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引入我国后,在保护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收购方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阻碍了收购的进行。因此,在肯定该制度价值的同时,需要对其予以完善,主要是通过对收购方要约收购的豁免制度以及须经股东会同意通过的制度安排等,来平衡收购方与被收购方之间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上市公司收购作为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日益受到广泛重视。刚刚旅行的《证券法》在上市收购方面的规定即有重大突破:一方面,减少对收购行为本身的限制;另一方面,则更为规范、具体,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对于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的虚假信息民事责任,《证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应规定,形成了对同一法律关系的特别法和普通法民事责任体系。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而当投资人无法依据《证券法》等特别法请求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虚假信息民事责任时,就可以考虑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寻找合适的请求权法律基础,请求披露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认定和处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诉讼案件,首先,必须要认定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其行为是否为违法行为;其次,作为责任承担的前提;同时,在此基础上认定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虚假陈述人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如果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如何计算证券投资人的损失?  相似文献   

10.
刘素华 《新智慧》2005,(10):54-55
虽然《民法通则》、《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对注册会计师(CPA)“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做出了规定,但事实上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被公开谴责、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外,鲜有因此而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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