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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对合同履行中不安抗辩权的含义,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作浅显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在对方没有履行义务之时拒绝对方的请求,但是当对方履行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而没有履行从义务或附随义务时是否也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这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以对等义务为前提。  相似文献   

3.
私法自治,是指在私法领域中,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完全有权自由决定其行为和参与市民生活的方式,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工作的非法干扰。而合同是民事主体进行私法自治的主要手段,伴随着合同从磋商到签订到履行再到履行完毕以后,法律赋予当事人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当事人负有先合同义务,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当事人负有合同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负有后合同义务。违反不同的义务当事人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或者负缔约过失责任或者负违约责任。但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履行前这段时间内当事人违反义务应该如何规制?大陆法系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普通法系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了比较,并在对比的基础上考察了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指出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先进之处。  相似文献   

4.
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三大主体之一,它指的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发现后履行一方不愿意或者没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时,先履行合同方可根据不安抗辩权制度暂时中止履行,并且要求对方在相应的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资金或权利担保.如果对方没有在相应的时阃内提供适当的担保,先履行一方可以在不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当方面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防止部分非法分子存在欺诈心理,杜绝合同欺诈、保障交易安全、实现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先履行方在发现对方当事人存在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况发生时可以实行不安抗辩权,本文就不安抗辩权制度中丧失商业信誉的判断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现代合同法的重要制度,该制度最早起源于德国民法,对许多国家的合同法产生了重大影响。文章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着重对不安抗辩权的内容、渊源、适用条件、法律效力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完善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蓝海 《中国外资》2010,(20):223-223,225
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三大主体之一,它指地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发现后履行一方不愿意或者没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时,先履行合同方可根据不定抗辩权制度暂时中止履行,并且要求对方在相应的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资金或权利担保。如果对方没有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供适当的担保,先履行一方可以在不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当方面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防止部分非法分子存在欺诈心理,杜绝合同期诈,保障交易安全,实现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先履行方在发现对方当事人存在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况发生时可以实行不安抗辩权,本文就不安抗辩权制度中丧失商业信誉的判断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刘忠政 《云南金融》2012,(9X):281-281
在双方签订双务合同之后,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现对方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而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制定了相应的抗辩制度,同样在合同预付款中也存在违约等问题,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本文介绍了不安抗辩权的基本概念以及构成要件,具体说明了其在合同预付款中的应用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刘忠政 《时代金融》2012,(27):281+283
在双方签订双务合同之后,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现对方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而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制定了相应的抗辩制度,同样在合同预付款中也存在违约等问题,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本文介绍了不安抗辩权的基本概念以及构成要件,具体说明了其在合同预付款中的应用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一、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有对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享有的妨碍对方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根据《合同法》第66条、67条和6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6条“当事  相似文献   

10.
杨松林  陈利民等 《理财》2001,(11):12-12
《中州审计》第5期刊登的“基建审计案”,笔者认为就是一个如何解决好法律间衔接问题的典型案例。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类似问题,我们谈以下几点看法。一、审计监督制度与合同履行原则二者是有机的统一,密不可分作为国家高层次综合经济监督的审计监督制度和合同履行原则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重要法律制度。二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而合同履行原则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及情事变更原则,是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的重要原则。在…  相似文献   

11.
王从岭 《金卡工程》2009,13(4):34-35
分别起源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同为保护合同期待权而设立。二者既存在制度关联,又存在制度差异。我国《合同法》在批判借鉴的基础上,确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二者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共同构建起一套完整的保护合同期待权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了来源于不同法系的两大制度的和谐共存。  相似文献   

12.
借款合同的担保,是指借款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经双方协商采取的促使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他方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它是保证借款合同履行,避免或减少贷款风险,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法律制度。借款合同的担保源于债的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13.
王成 《投资与合作》2011,(7):297-297
合同的生命周期分为订立前、签订、履行中三个阶段,笔者从合同的法律技术层面,对在企业外协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使业务人员充分认识外协合同管理中各种法律风险存在,并力求控制和规避风险的发生,使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占据有利和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4.
在担保制度中,保障债权人利益是主要目的,但法律的公平价值又要求兼顾保证人的利益,因此不能忽视保证人的抗辩权。保证期间抗辩权是保证人抗辩权最基本的常态,应该对保证人保证期间抗辩权的行使、限制和完善等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5.
政府采购程序包括确定采购需求、预测采购风险、选择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执行采购方式、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刮、采购验收、资金支付和文件管理等,而程序进行的最终都耍形成采购合同,合同应该授予符合采购人事先公布评审标准的供应商,合同签订后,采购即进入履行阶段。所以,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程序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制度内容丰富,本文仅就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订立和履行的原则这两个基本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够使对这一制度的认识更加深入。  相似文献   

16.
朱忠华 《金卡工程》2010,14(7):12-12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与违约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技术上将这两种责任制度统一规制在合同法中。在我国,由于民事经济案件常常要涉及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问题,因此,准确区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对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陆勇 《时代金融》2011,(35):42-43,72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国际经济环境更是复杂多变。发生于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不仅对国家经济活动产生巨大影响更是对民商事主体所定契约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围绕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合同的履行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法解释(二)》中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本文拟从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在中外法律制度中的流变、与相关概念的比较、在如何适用四个方对该原则进行阐述,以期对情势变更有一个较全面的理解、更好地解决实务中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8.
张妮 《上海保险》2006,(9):38-42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因订立合同而依法承担的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重要运用和根:本体现。所谓告知义务,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当时或以前向另一方当事人所做出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是保险法的重要内容。告知义务是法定义务而非合同义务,是保险法依据最大诚信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阶段的直接要求。无论保险合同中有无这项约定,当事人都必须依法履行该项义务。  相似文献   

19.
杨娜 《金卡工程》2009,13(9):100-100
关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韩世远称其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学者们的称呼不一,但都是指有将合同权利直接归属于合同当事人之外第三人内容的合同.对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其民法典中均有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20.
先期违约亦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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