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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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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取代原适用于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相似文献   

2.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税法对原有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实现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促进了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巨大变化对纳税筹划的方式产生重大影响。笔者认为,实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取得“节税”效益,应从三个途径考虑:  相似文献   

3.
一、纳税筹划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把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二为一,即我们所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税率的确定、纳税人的确认、收入的确认、税收优惠、税前扣除项目、源泉扣缴等许多方面进行了大量调整,对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4.
王新奎 《会计之友》2007,(12Z):64-6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法》)在法位、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等方面发生了诸多的变化,将对我国经济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2007年3月16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取代1991年4月9日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鉴于新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本文将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加以归纳,以备读者比较。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4月21日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就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  相似文献   

7.
<正>2008年是纳税利好年,结束了多年《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存的局面,实现了两税合一。自今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取得收入的法人企业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实现了国内企业之间、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无差别税收待遇,促进各类企业的平等竞争环境的形成,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8.
“两税合并”在经历了13年的风风雨雨之后,终于在今年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把我国现行的分别针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两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一套同时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公平税收待遇,  相似文献   

9.
2007年1月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范了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该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科学、合理地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具有指导意义。2008年1月我国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废止了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及1994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但重新确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而且有关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相似文献   

10.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而后,国务院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标志着国内讨论了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一”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均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所得税法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基础上合并修订而成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  相似文献   

11.
200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进行了具体规定,本文就新旧税法对部分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做简单比较。  相似文献   

12.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本文结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就《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广告费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4.
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税法增加了新理念,充实了新内容,与原内、外资税法有较大的差异,对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影响也很大。本文从税率、扣除标准两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5.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包括了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这对企业特别是内资企业有较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贾丽智 《财会月刊》2010,(10):43-4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该文件是程序性文件,就企业清算的范围、内容、清算所得的计算等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17.
本文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待弥补亏损的纳税控制 1.一般规范。《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有关所得税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分别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内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200年1月1日起也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此可见,不同的企业适用不同的所得税.从而形成三轨并存的状况。也正是由于上述三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使我国的各类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的税负不同,出现税负不公的现象。为了体现公平税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但是.如何给统一后的所得税法命名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目前,我国学者的看法不一.未能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就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为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一、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来源和存在问题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对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15]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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