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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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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双周信息     
《楼市》2007,(24)
【政策】国土资源部: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楼市》综合消息国土资源部12月14日重申,我国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所谓的"小产权房"。针对有媒体关于"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的不实报道,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4日强调,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  相似文献   

2.
正我国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建构于1962年颁布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将原先属于农户私有的宅基地宣布为集体所有,由集体按照农户生活的需要进行福利分配,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归农民个人。随后颁布的各项法规都是在其基础上的进一步调整,特别对宅基地的处分权能(转让权)进行了限制:如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1999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2004年10月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上述法规严格规定了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不能为在  相似文献   

3.
新闻播报     
一句话新闻,国土资源部新举措再指囤地开发商,国土资源部重申:未经其编号的土地证书无效,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我国城镇住宅私有率达81.62%东部最高,2006中国生活报告:4成高收入者有2套房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草案)》第一百六十二条中“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城镇居民是否可以在农村购买房屋、购买宅基地的激烈争论。其中,2005年7月21日《法制日报》第五版刊发的《农民物权不应歧视》一,甚至将《物权法(草案)》的该项规定上升为“是对农民自有土地及房屋产权的歧视”。  相似文献   

5.
林达 《东南置业》2014,(11):70-70
前些年,因人们尤其是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故涌起一阵城镇居民在农村的购房购地热。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这是由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决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相似文献   

6.
三农点滴     
●新征地补偿标准可突破30倍上限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仍不足以使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话,当地人民政府将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这是新版“征地补偿标准”与以往补偿标准的最大区别。●农村宅基地多占要腾退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强调,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是我国特有的益物权形式,计划经济的时代结束以来,它愈发显示出与市场经济的格格不入。《物权法》六次草案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七次修改草案似乎为《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审批提供了可能性,不少媒体将此举解读为“广东宅基地拟上市流转”。  相似文献   

8.
政策     
《乡镇论坛》2014,(10):4-4
湖南: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付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宅基地申请、科学选址、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县级政府原则上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相似文献   

9.
政策     
《乡镇论坛》2011,(16):4-4
国土资源部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一律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  相似文献   

10.
法律顾问     
我想另行申请宅基地建住宅行吗辽宁省辽阳市郊区一位姓王的农民来信说:我是一名25岁的农村青年,跟父母住在一起,最近要结婚,而父母的房子面积太小,我想另行申请宅基地建住宅。请问,申请宅基地有什么规定程序?答:《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  相似文献   

11.
2000年春,山东省沾化县泊头镇村民刘某在没有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审批,也没有取得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旧宅基上翻建房屋。后来土地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认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房、恢复地貌的行政处罚。受到处罚的刘某感到莫大的委曲,难道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还违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  相似文献   

12.
一、 "城中村" 改造进程中的制度反思 (一) 宅基地不可流转与农民利益相悖 按照 《土地管理法》 第4条的规定: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工矿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旅游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等". 宅基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的一种本身应该纳入其中, 但是由于其具有的特殊身份性, 使得宅基地无法流转, 这与农民利益相悖.  相似文献   

13.
庄丽生 《上海房地》2013,(11):33-36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对于集体土地中作为建设用地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相似文献   

14.
《北京房地产》2004,(12):12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和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办法,于2005年3月底前…  相似文献   

15.
《中国地产市场》2006,(7):70-77
6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严明法纪,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当前为什么要出台这个紧急通知?它主要针对哪些问题?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就此进行了解读。当前土地执法面临严峻形势,土地违法面广量大,花样迭出记者:近期,国土资源部就加强土地执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问题频频出拳:4月中旬,对两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查处;5月29日,与监察部联合行动,对5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调查;5月30日,发出了《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重点强调要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  相似文献   

16.
王兴和与父母在1989年分家另立户头,并经批准修建了一套住房。父母去世后,他在父母原宅基地上盖了新居。事隔数月,村委会经研究,决定收回其父母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并报乡人民政府、县国土局。县国土局以其拥有两处宅基地属违法,作出处理决定,限其在2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全部清理掉,并完全恢复耕地面貌。在农村,这种有多处宅基地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然而,一户多处宅基地, 是违法行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土地,不得非法买卖宅基地。  相似文献   

18.
政策百答     
宅基地超标准占用费怎样收   山西省垣曲县皋落西窑村一村民问:最近,乡政府派人到我们村来收取宅基地超占费,我家占地 229平方米,按标准应该是 200平方米。现在国家强调减轻农民负担,为什么还要收取 25元/平米的超占费?   答: 1998年 8月 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62条第 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 7章第 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  相似文献   

19.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以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这次专项行动强调.在对违法违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时,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应该给予处分的,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  相似文献   

20.
《房地产评估》2005,(3):1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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