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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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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和现代美国对瑕疵公司之人格均采取原则承认主义的态度,此系在调和交易之安全性和效率性原则时,偏重考虑效率性原则并贯彻企业维持理念的结果。在我国,并无类似于英美法系的公司瑕疵设立人格承认制度,从维护交易效率的角度出发,兼及考量企业维持理念,有必要借鉴英美法系的立法经验,检计我国现行立法之不足,明确以立法方式有选择地承认瑕疵公司之人格。  相似文献   

2.
段红弘 《经济经纬》2005,(5):151-153
公司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公司设立则是公司成为独立法人的必经阶段。笔者以公司法基本法理为基础,针对我国公司设立的法律意义、公司设立的机制与原理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在公司法即将修改的大背景下,就公司设立的相关立法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构想,以期为我国新公司法的确立提供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3.
关于公司瑕疵设立,有原则有效和原则无效两种观点。从维护交易效率的角度出发,兼及考虑企业维持理念,我国法律应尊重瑕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事实存在,设置公司设立瑕疵补正规则和程序,对瑕疵公司进行拯救,原则上承认设立瑕疵公司之人格及既已形成的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4.
设立协议还是公司章程——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作用有如宪法对于国家的作用,而公司设立协议基本描绘了拟设立公司之雏形,为各设立人的设立行为制定的行为路线,是制定公司章程的依据,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依据设立协议还是公司章程,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且学者鲜有论及。对此问题笔者以一则案例为基础,从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异同方面对此问题进行探讨,认为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依公司章程为依据。  相似文献   

5.
李学丽 《经济论坛》2005,(14):114-117
“设立中公司”这一存在实体虽然在世界各国的公司法中鲜有规定,却越来越受到各国司法及学者的重视,实践中发生的大量与“设立中公司”有关的纠纷因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而无法解决,这种状况提醒我们对“设立中公司”进行调整和规制应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我国目前的公司立法在这个问题上却是一片空白,有关的理论研究也甚为落后。这对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权力义务的归属极为不利,同时也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2005年10月,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司法》修订案。这次《公司法》的修改在许多制度和规则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和创新,其中以前争论最多的是否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问题也在“有限责任公司”一章中以一节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得以尘埃落定。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其依法加以规范。这个补充为一人公司设立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有利于鼓励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一、一人公司的基本涵义及特征一人公司,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  相似文献   

7.
张莉  鲍志容 《经济论坛》2005,(15):93-95
一人公司(one men company or one member company)亦称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股东只有一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且单一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全部股份的公司。在公司法律制度发展初期,一人公司并未被列入公司法调整的范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人公司在现实中不断涌现,如果法律仍漠视它的存在,不从立法上予以规制,会加剧公司制度被滥用的现象,甚至会加剧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与混乱。于是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对一人公司予以肯定,我国公司法修改草案也将一人公司制度作为一项修改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8.
赵际红 《经济师》2007,(10):76-77
公司资本是公司产生和存续的物质基础和责任保证,历来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公司法中对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其资本三原则之中,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我国的新旧公司法在公司资本三原则方面的内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尤其是在资本确定原则方面。这种演变反映出立法对我国国情和公司发展的进一步的认识,必将对促进我国公司及资本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宁盛 《时代经贸》2007,(8Z):247-248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我国公司法立法史上第一次以成文法的形式,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作出了正式规定。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对预防和扼制我国现实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的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施行一年多的实践来看,这项被寄予厚望的制度并未起到预期的效果。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仍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和不足,因此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一、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现状 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是指参与公司设立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主体包括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为公司设立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以及主管审批、登记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以,设立责任不仅指发起人的责任,还包括发起人以外的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1.发起人的设立责任。设立中的公司是属于无权利能力的经济组织,其本身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发起人全体是设立中的公司的执行机关,代表设立中的公司执行设立事务。发起人设立行为就是设立中公司执行机关的行为,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执行设立事务所产生的权利或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分两种情况,即分为公司成立的责任和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责任。按照我国《公司法》第十章的有关规定,对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类型,本文的探讨以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胡建强 《经济论坛》2006,(2):132-133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它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一人公司区别于独资企业之处。一人公司有两种,一种是指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在设立时为单个股东所持有,另外一种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人数为复数,但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公司股东的全部出资或股份转让后归于一人。这两种情形下的一人公司分别被学者称为原生型一人公司(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和继发型一人公司(变更后的一人公司)。一、世界主要国家关于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目前,世界各国对一人公司所持…  相似文献   

12.
目前,关于设立中公司的理论研究有待深入,实践立法过于粗糙.设立中公司可认定为以取得法人资格为目的,从设立人订立设立公司的协议时起,至公司登记完毕取得营业执照(或设立失败后进行设立清算时)时止的一种具有过渡性的非法人团体组织.其具有目的性、过渡性、非法人团体性等法律特征.通过对两大法系的比较分析,发现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宜认定为一种非法我团体组织,其法律责任基于发起人直接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发起人以成立后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发起人为了设立中公司的利益或者成立后公司的利益以自己名义实施的行为而有所差异.  相似文献   

13.
美国公司法首创公司终止后责任主体保留制度,并在公司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制度绩效。依据我国公司法理论,公司终止后其法律人格丧失,其法律责任免除,公司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后果转由他人或社会承担,这显然有悖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精神。为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有效追诉犯罪,有必要在今后我国公司法中引进公司终止后责任主体保留制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渐提高,《公司法》的许多法律条款已难以适应现实需求。因此,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立法的并轨,完善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姜吾梅 《经济师》2003,(11):52-53
独资公司 ,是指投资者仅为一人 ,且由该投资者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公司。我国立法仅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和外资独资公司 ,对普通民事主体投资设立的独资公司的法律地位未予确认 ,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独资公司现象 ,这带来了许多弊端。为此 ,文章建议在修改公司法之际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 ,在新公司法中对独资公司法律地位予以确认 ,同时采取相应的制度对独资公司加以规范 ,以发挥独资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16.
方基志 《经济论坛》2004,(23):116-118
自1979年4月全国人大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来,在20多年的时间内,我国相继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律体系。以1993年《公司法》的制定为标志,在企业立法上突破了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形式立法的传统,改依投资者承担责任形式和资金组成结构立法,强调了资本信用在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地位,初步建立了有我国特色的公司、企业资本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公司捐赠行为在公司产生之初,是属于公司权利能力范围之外的问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兴起,公司捐赠行为大量涌现,法律也逐渐将其纳入到立法和司法规制中.我国公司法正处在完善与发展阶段,对公司制度的设计应当力求精细化,所以对于公司捐赠也应当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其特点做出更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贾军 《生产力研究》2007,(14):60-61
文章对我国1993年《公司法》资本制度的特点及原因、新公司法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及原因,及在我国采取折中资本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其对债权人和股东的保护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于形式性减资取消债权人保护程序方面的要求;赋予债权人的减资停止请求权以及减资无效诉权;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应注重对相关配套制度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2005年10月27日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公司法》首次明确确立一人公司制度,用了七个条文对一人公司作了明确的规定。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在新《公司法》上的确立,并不是说我国此前不存在这种公司形态,事实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一人公司早就广泛存在,以及出现了大量的法律纠纷。但由于立法上的一些缺陷,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困难。《公司法》对此进行的修改对一人公司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文章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界限,一人公司制度的弊端以及完善制度几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的《公司法》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得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创下了世界之最--最先通过立法形式确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是,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应根据公司人格否认法理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作,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规则,规定于相关的指定法中,来完善公司法人制度;还要注意在指定其他特别法适应体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内容,与《公司法》互相通融,共同构筑公司法人格否认完整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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