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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问题之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是什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公积金;4.提取公益金;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显然,税后利润分配的第2项内容──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指的是超过用所得税前利润抵补亏损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如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是,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  相似文献   

2.
对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点看法中国矿业大学经贸学院梁兵《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被没收财物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相似文献   

3.
1997年第4期《上海会计》发表了姚明安同志《现行财会制度中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一文(以下简称《姚文》),读后对作者的几点质疑不敢完全苟同。现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同行们共同探讨。一、关于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问题盈余公积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按《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如果企业有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以前年度的亏损,应先从税后利润中扣除,然后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谓的以前年度的亏损,指的是超过所得税前利润抵补亏损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姚文》认为:按照《工业企业财务…  相似文献   

4.
庄粉荣 《税收征纳》2007,(5):13-13,17
对于不得扣除项目,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一)资本性支出;(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七)各种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相似文献   

5.
法定公益金的计提是我国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重要内容,已经作为法律制度固定下来。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缴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对于公益金的用途,《公司法》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然而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公益金的设置越来越不能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亟待改进。  相似文献   

6.
谈惠仪 《上海会计》1999,(8):23-23,12
一、现行制度对“利润分配”及“本年利润”帐户的规定。1.“本年利润”是用以核算企业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其基本结构以及与相关帐户的关系是:期末各收入类帐户转入,记入贷方;各成本、费用、支出类帐户转入,记入借方;余额一般在贷方,为企业本年度内实现的利润总额;若余额在借方,则为企业本年度内的亏损总额。年终清算时,企业必须结平,应将“本年利润”贷方余额(实现的利润总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的贷方;反之,则将“本年利润”借方余额(亏损总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  相似文献   

7.
《上海会计》 2000年第 6期发表了丁春贵先生的《谈企业经营亏损弥补的会计处理问题》一文,文中提出了现行亏损弥补会计处理的规定中五方面值得商榷的问题。对于其中的某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在此,与丁先生作进一步探讨。 1.第三个问题“亏损年度以前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可否用于补亏”。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并不存在。因为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年度经营亏损的金额体现为从“本年利润”帐户的贷方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的借方发生额。试想一下,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以前年度有结余的贷方余额,本年发生…  相似文献   

8.
企业发生坏帐损失时应否抵扣相应部分税金的问题山西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杨凯《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一般于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这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税务...  相似文献   

9.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以下简称《财务制度》)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分别将停工损失按其性质划分为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非季节性、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两类。《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将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统称为“非正常停工损失”。实践中,非正常停工很失包括事故性停工损失、灾害性停工损失、企业(或车间)搬迁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停工损失,如偶然停电引起的停工损失、产品压库或资金暖乏引起的停工损失等。废品损失按照废品发现时所处空间和时间的不同,可分为:生产过程中的废…  相似文献   

10.
笔者在学习《企业会计制度》和几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对有关再投资中的所得税退回问题产生了一些想法,提出来探讨。《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中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企业按规定以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再投资所应退回的所得税,……应当于实际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时,冲减退回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如上述“再投资退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时,则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  相似文献   

11.
罗凤丽 《会计师》2011,(6):60-61
<正>我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按股东持股或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上述规定来看,利润分配的基数是税后利润。然而,对于企业集团,利润分配基数的确定面临母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净利润的选择问题,《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对此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利润分配基数是合并净利润还是母公司净利润也有一定争议。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意见:一是合并净利润;二是母公司净利润;三是合并与母公司净利润孰低法。本文主张利润分配基础为母公司净利润。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05,(9):62-62
从2005年度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3]73号)第一条第三款关于“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金融企业发生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账损失”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审批的规定,下放至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相似文献   

13.
企业税前补亏和税后补亏的税收操作与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嵇建功 《上海会计》2000,(11):26-27
一、税前补亏与税后补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 ,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 ,可以逐年延续弥补 ,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规定 ,纳税人可以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 ,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据此 ,纳税人以利润弥补亏损 ,可以分为两类 :(1)税前利润补亏 ,简称税前补亏 ,指以企业计算应交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简称税前利润) ,…  相似文献   

14.
对刑法中违法所得的理解及研究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对于什么是违法所得,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法学理论界各持己见,没有统一认识,目前理论界对违法所得的观念主要有犯罪所得说、一般违法所得说(非犯罪所得说)、犯罪所得和行政违法说、非法所得说、违法犯罪所得说等。  相似文献   

15.
初探资产减值会计理论的核心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在2000年底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这条规定借鉴了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6月发布的IASNO.36——资产减值和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95年3月发布的SFAS121——长期资产的减值、处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这一规定体现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接轨。  相似文献   

16.
论“坏帐损失”的处理——读“资本主义财务会计”有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会计实务中,应收帐款中总有一部分因各种原因不能收回,称为坏帐。应收帐款成为坏帐而造成的损失,称为坏帐损失。 现行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帐损失必须按规定报批同意后,注销“应收销货款”,在“企业管理费——坏帐损失”中列支。 这种做法,相当于资本主义财务会计中的坏帐损失的直接摊销法,即坏帐损失在发生坏帐时才确认。只是在帐户处理上,我们将坏帐损失转入企业管理费,在产品的生产  相似文献   

17.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财产  相似文献   

18.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列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是指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钱物而言。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为:借:材料产成品无形资产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捐赠收入...  相似文献   

19.
资讯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2,(3):24-26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申报扣除的。可否在以后年度申报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20.
寸玉 《上海会计》2005,(6):35-37
建立健全监事会制度,是治理公司企业法人结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83号,下称《暂行条例》)中有这样一些规定,第三条:“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第五条:“监事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的情况;(二)检查企业财务,……验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提出奖惩、任免建议”。第十三条:“监事会……必要时,经监事会管理机构同意,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木少于3人,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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