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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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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27,到250,只需3年?2011年5月26日,央行公布了第一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7家企业名单。如今第三方支付机构目前已经超过250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5月28日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下文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末,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达16万亿元。而艾瑞及易观智库的历史数据显示,2010年四季度末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仅为1.1万亿元左右。  相似文献   

2.
《中国信用卡》2009,(10):74-74
(本刊讯)近日,央行公告称,为掌握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情况,完善支付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  相似文献   

3.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现状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根据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特点,借鉴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和大型商业银行资金清算及支付结算业务系统的经验和做法,采取逐笔实时处理,全额实时清算资金的方式,处理同城和异地之间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清算业务。实时电子汇兑、银行汇票、个人账户通存通兑、对公通存、消费、预授权、协议付款、第三方转账、IC卡电子现金  相似文献   

4.
2010年6月21日下午,央行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规定了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以及管理细则等,以规范第三方支付产业、促进其良性发展和业务创新。  相似文献   

5.
正行业支付机构是指根植于特定行业,服务于企业集团或行业,满足其资金收付管理需求,具有鲜明的行业支付特点,与行业应用紧密捆绑或有行业内特许经营资质的一类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行业支付机构依托于行业管理机构或行业龙头企业的单位,以其行业性和专营性不同于金融支付机构,也显著区别于以第三方身份开展业务的一般非金融支付机构,目前主要以公共交通卡、市民卡等形态存在。这些机构在前期业务经  相似文献   

6.
201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办法首次从法律层面赋予了第三方收单机构从事金融支付业务的主体资格,明确了业务经营规则及违法违规经营处罚措施,自此第三方收单机构告别了原先的"灰色身份",正式纳入到国家监管体系,业务发展步入快车道。  相似文献   

7.
未来需要跳出“第三方支付”的概念,逐渐从所有非银行机构的支付功能创新入手,从非银行支付业务的开拓着手。 鉴于第三方支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为了厘清思路,抓住矛盾焦点,重新剖析第三方支付的功能定位很有必要。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包括支付清算、资金配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等,由此,可以把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定位概括为“2+3”,即两个服务、三个弥补。  相似文献   

8.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国内的线上支付清算市场中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向清算领域渗透,使银行卡组织主导的传统"四方模式"受到挑战。本文从分工的视角对银行卡清算模式的演变历程进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内第三方支付清算模式进行了理性的剖析,认为目前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和组织形式变化,并没有给清算环节的分工带来实质性的变化,"新清算模式"只是在特定制度环境下传统清算模式的变通形式。  相似文献   

9.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正式纳入人民银行监管体系,对其监管将趋于日常化和规范化.本文通过分析河南省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发展现状,探讨2年多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支付机构自身和业务发展问题,结合目前监管实际提出政策建议,以更好履行监管职责,促进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规范发展.  相似文献   

10.
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该办法明确了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许可证申请、经营范围以及相关罚则等内容。此举标志着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正式被央行认可,并将其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这标志着在“灰色地带”徘徊了十年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渐渐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11.
郑岩 《金融电子化》2014,(11):89-89
正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3》显示,2012年商业银行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92亿笔,金额823万亿元,处理移动支付业务5.35亿笔,金额2.31亿元;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04.56亿笔,金额6.89万亿元,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1.13亿笔,金额1811.94亿元。此外,网络支付业务已经开始从网上购物、公共事业缴费  相似文献   

12.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至今已发放一百余张支付业务许可证(俗称“第三方支付牌照”)。伴随着牌照发放,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单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急速扩张,带来终端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套用MMC码、恶性竞争等问题,同时由于监管困难,给洗钱、套现、克隆卡等银行卡犯罪带来可乘之机,亟待关注。一,基本情况(一)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惠州扩展收单业务根据调查,自2011年以来,已有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惠州开展收单业务,如通联支付、好易联、杉德、快钱、拉卡拉、汇卡商务、易宝支付等。(二)未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13.
李鑫 《海南金融》2014,(6):57-61
互联网正在加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互联网支付已经成为与卡支付并列的另一大支付市场,并且从发展速度来看,其具有更为广阔的前景。本文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例,探讨了在新技术的背景下,我国互联网支付的跨行转接清算模式及其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4.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逐渐成为我国电子商务支付领域的重要力量,2010年6月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确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法地位,第三方支付发展前景日趋明朗,如何在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中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有效防范业务发展中潜在的风险是商业银行需要关注的,本文拟通过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特点,运作模式以及与银行合作模式的分析,探讨相关风险防范揞施。  相似文献   

15.
前言作为互联网金融大潮的"急先锋"与"开路者",第三方支付业务深刻影响着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服务于各类交易的贸易金融业务更是成为直面第三方支付业务冲击的前沿。深入研究第三方支付运行模式发现,现阶段第三方支付业务以依赖商业银行现有支付清算网络的"寄生式"运行模式为主,是商业银行支付服务分工外部化的表现,对银行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需要商业银行特别注意的是,  相似文献   

16.
第三方支付:迷雾与变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继银监会在2009年3月下旬向各大银行下发了《关于“支付宝”业务的风险提示》后,央行也于2009年4月17日发出公告,要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进行登记备案。央行、银监会的上述举措充分显示了金融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问题的重视和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决心。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厂商或将迎来发展中的重要时刻。  相似文献   

17.
王凡 《金融纵横》2011,(5):65-68
支付清算组织属于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以及银行卡收单等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支付清算组织因其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存在被利用实施犯罪资金转移、分散、套现等洗钱行为的风险。本文拟采用主层次分析法,通过构建支付清算组织的z-score模型,利用综合评价函数来评价支付清算组织反洗钱风险程度,实现对其定量化评估的目标。在模型实证结果基础上,分析支付清算组织洗钱风险构成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及监管对策。  相似文献   

18.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09,(5):72-72
央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央行发布公告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应登记;银监会发布《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  相似文献   

19.
我国电子商务不断成长,非金融支付机构迅速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几乎涉及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与此同时,非金融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便捷性、高效性和隐匿性也受到不法分子逐渐关注,与之有关的洗钱犯罪在规模和数量上也随之上升,洗钱手法层出不穷,给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对此,应通过研究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及监管现状,从反洗钱监管视角对第三方支付业务洗钱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进行分析,防范非金融支付机构洗钱风险.  相似文献   

20.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的从业资质、资金托管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自此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真空时代已结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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