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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莉珍 《财会研究(甘肃)》2003,(10):29-30
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进一步规范了租赁会计业务,这将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承租人)将一项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出租人)那里租回。此类交易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购买设备,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售后租回资产对承租人而言,可将售后租回交易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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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可以为企业筹集资金,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租赁公司常用的融资方式之一。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卖主(即承租方)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方)租回。通过售后租回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即承租方)先取得出售资产的全部价款,再分期支付租金,进而获取了所需要的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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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是指卖主 (即承租人 )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 ,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 (即出租人 )那里租回的一种特殊租赁业务。由于售后租回业务中的销售条款和回租条款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一揽子方式来谈判的 ,这些条款一般都是相互依存 ,基于这一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 ,作为承租人 (即出售方 )应当将所售资产的售价与该资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笔者认为 ,这一规定并没有考虑到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交易的实质特点 ,也没有考虑到租回资产占所售资产比重的问题。按照这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以下缺陷。例 1:甲企业 2 0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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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部分回租是指在售后租回业务中,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的同时,又从买主(即出租人)那里租回其所售资产的一小部分的特殊租赁业务。当销售方在销售资产的同时租回其所售资产的部分时,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相赁》中没有提及。如果简单套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将小部分回租业务视同一般的售后租回业务进行处理,即卖主(承租人)对其所售资产的售价与其所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既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又易于公司操纵利润。 相似文献
5.
刘高鹏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1):52-53
售后租回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习惯称之为"回租"。在售后租回方式下,卖主同时是承租人,买主同时是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即承租人)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 相似文献
6.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 相似文献
7.
吴怀义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11):36-37
售后租回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称《租赁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称《制度》)都对其作了特征描述。《租赁准则》还对其账务处理作了规定。笔者认为,《租赁准则》和《制度》对售后租回交易账务处理的规定,未能概括反映其特征。对此笔者谈点不成熟看法。一、售后租回交易的特征售后租回交易是卖主将资产出售后,又将该资产从买主处租回。卖主售后租回的资产,可以是卖主自制或外购、以备销售的商品,也可以是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论售后租回的具体原因是什么都是为了取得现金流入。其特征表现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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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前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售后回租交易是指承租人将资产出售后再从出租人租回的交易。在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交易下,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都没有转移,都属于承租人,并且售后回租交易的租金与资产的售价往往是一块谈判的,因此售后回租视为一项交易,其实质是承租人以企业资产的担保而从出租方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行为。 相似文献
9.
售后回租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也称为反回租赁,是指承租人缺乏资金时为改善财务状况或为享受租税收益,而将自有资产售于租赁公司,然后又签约租回的交易,与直接租赁业务相比,售后回租多了一套出售设备的手续,在会计处理上承租人售出资产的损益应记入“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账户,在以后各期中进行递延。售后回租交易也会形成售后经营租赁和售后融资租赁两种形式,现本文就两种形式介绍如下:一、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例:2001年1月1日A公司将全新的生产线按照1200000元的价格售给B公司,该生产线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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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出租人)租回,习惯上将其称之为"回租"。在国家财政经济税收政策不断改革的背景下,以GDBJ发电公司为例,探讨企业在选择售后回租融资模式时如何优化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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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郭恒泰 《财会研究(甘肃)》2003,(12):36-37
我国2001年1月1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对承租人和出租人关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作为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售后租回是租赁会计的发展,它与租赁业务的产生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租赁业务的蓬勃发展,售后租回业务也频繁发生,尤其是售后租回固定资产业务越来越多,那么这类业务的帐务处理如何规范就显得尤为必要。一、售后租回的含义及特征售后租回是指出租人因资金缺乏,而将自有资产售与租赁公司,然后又将资产租回的租赁形式。在该类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取得现金收入,又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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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售商品的销售方式。售后回租是指销售方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通常指固定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方租回的形式。这两种方式,都是先通过出售将固定资本(或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资金,获得了所需的资金;后又通过回购或回租方式取得了对资产使用权,从本质上讲,都属于融资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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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有时也译为售后回租,是租赁交易的一种。所谓售后租回交易,是指卖主将一项 资产出售后又将这项资产租赁回来的交易。在售后租回交易中,租赁付款和售价通常是相互关联的。因为它们是以一揽子方式进行谈判的。交易双方都以双重身份出现,即一方为出售人与承租人;另一为购买人与出租人。由于卖主在将资产出售后又将这同一资产租赁回来,出售的目的是利用资产购买者的资金,从本质上讲,这项交易是一项融资行为,因此在该项交易发生时,不应确认损益,而应在出售时将利润予以递延,并在未来的期间内予以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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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售后租回交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本文通过对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分析了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美国对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的立场。在此基础上,结合售后租回交易的特点,提出了规范小部分租回交易和部分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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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将售后租回交易分为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和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两类。一、《租赁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售后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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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给企业集团带来节税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售后回租,是指销售方在将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购买方手中租回使用。通常认为售后回租是当企业缺乏资金时,为改善其财务状况而采用的一种筹资方式。实际上,在企业集团内部,售后回租不仅能满足内部企业的资金需求,还能成为一种纳税筹划的方式。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售后回租方式给企业集团带来的节税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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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情况下,出售资产和租回资产属于两笔交易.这两笔交易由于关联性很强,对承租人(出售方)的会计处理影响较大.由于理论界、实务界对会计准则理解的偏差,致使相关的会计处理不能反映准则的真实含义.本文分析了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的相关准则规定,通过示例改进相关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