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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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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通过了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并决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刑诉法是以公开审判为重心,以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公诉人、辩护人和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合议庭职责为内容的重大审判方式改革。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的审判人员必须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两个素质,以适应新的审判方式的需要。如何提高会议庭驾驭庭审的能力是当务之急。而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合议庭如何对证据进行认证。修改后的刑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  相似文献   

2.
蔡文铭 《魅力中国》2013,(19):312-312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证人作证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刑诉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刑诉法第187条规定了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3.
<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这是我国法律对证人作证制度的基本规定。由于这一规定允许证人以两种方式向法庭提供证言,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极  相似文献   

4.
张少琦 《魅力中国》2013,(20):278-278
大部分轻伤害案件产生于亲友、邻里纠纷,许多证人与当事人存在亲友或邻里的关系。此类案件因证人的不愿作证,或证言不稳定,加大了指控犯罪的难度。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感知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实现公正裁判的依据之一。但在审判实践中,证人当庭翻证率比较高,直接影响了案件的正确认定和处理,成为推行控辩式庭审的一大障碍。  相似文献   

5.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但司法实践中,刑事证人作证难和出庭难一直是困扰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因此,我国建立稳定、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是非常必要的。笔者结合刑事证人保护制度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以及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立法建议,以此抛砖引玉,以期完善我国证人保护制度,改变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现状,促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相似文献   

6.
马鹏超  孙磊 《魅力中国》2009,(27):188-188
我国有关诉讼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法律之所以规定要证人出庭作证,是因为证人所提供的证言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的法律事实,他人是无法所能代替的。同时,由于证人证言很容易受证人自身  相似文献   

7.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作出陈述。它是刑事诉讼中广泛适用的一种证据,对司法机关迅速查明案情具有重要意义。当即,随看反路败斗争四小欧殊人,页污贿赂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更加狡猾,方式也更加隐蔽,因此,“取证难”已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认为,在查办贪贿案件中,提取证人真实证言,应采取如下方法:一、教育与宣传相结合。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实际情况是很多证人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一些证人以“不…  相似文献   

8.
我国于1996年确立了控辩式刑事庭审方式,要求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然而,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对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造成了消极影响。文章立足法律和国情,从证人适格、证人证言的性质、质证权的实现等角度探究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进而从立法和制度建设上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今后 ,中国内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 ,将在法官、当事人及代理人之间建立一条有效“隔离带” ,保证法官审理案件更加客观、公正。1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要求审判员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与本案代理人、辩护人有亲属关系 ,都应当回避。审判人员具有任何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如未经批准私下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务、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报销费用等 ,应自行回避。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基础上 ,亦有…  相似文献   

10.
秦会江 《魅力中国》2014,(18):296-296
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却很少,这大大降低了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和证明力,不利于查明事实和真相。导致该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缺乏系统的证人保护制度。因此。应加强和完善证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1.
虞红平 《魅力中国》2009,(27):165-166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其中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相互辩论。这被业内看做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理论基础。1999年我国的一些基层检察院开始尝试量刑建议改革,并引起了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广泛  相似文献   

12.
孙蕾 《中国经贸》2010,(18):80-80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的证言往往决定案件的走向,决定犯罪是否能被顺利追诉、法律权威能否实现,影响被害人的利益,并问接影响刑事诉讼的效率和成本。自2000年8月辽宁省抚顺市某检察院推出《主诉检察官办案零口供规则》以来,在我国的法律界、新闻界引起了较大的震动。也使证人及其证言在侦查和指控犯罪的过程中取得与物证并重的地位。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是很小的,证人拒不作证的现象非常普遍。理论界曾就证人作证义务提出作证豁免权的建议,而证人作证豁免权的规定是否符合司法实践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又是否有适用的例外呢,本文将通过对证人的作证义务,作证豁免权的论述,阐明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刘哲 《魅力中国》2013,(20):9-9
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由此可见,新刑诉法实施后,非法证据排除将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侦查监督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活动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职能部门之一,如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怎样解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过程中的问题,对在侦查监督工作中正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曹雅宁 《发展》2006,(3):58-59
证据,是"诉讼之王".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普遍使用的一种证据,具有描述性和确定性的特征.它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相互印证,使民事诉讼证据链条的各个环节成为有机的整体,共同证明案件的事实.但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证言的法律规定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求极不适应.  相似文献   

15.
刘艳 《魅力中国》2013,(20):244-244
书记员的工作是人民法院业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判工作的水平。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概括了书记员工作的基本职责及其法律地位。目前全省法院开展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工作,即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这就对当下的书记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现行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组织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组织运行机制。改革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应从立案、交换证据、对案件进行易难分流、庭审等阶段划分职权,各阶段的审判组织或者法官应以庭审为中心,相互配合呼应,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要体现各委员对案件应有的态度和应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刘丽 《魅力中国》2012,(29):90-91
在西方国家,根据不得被迫自证其罪的原则,如果控方要求证人作证,而证人的证言有可能涉及自身有罪的内容,证人就可以拒绝陈述。尽管该原则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却给控方收集证据、追溯犯罪造成了较大的困难。为此,各国确立了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它是现代证据规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自然衍生。  相似文献   

18.
庄严肃穆的审判庭,正中悬挂的国徽闪着金光。2002年1月中旬的一天上午8时许,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已座无虚席,闻讯赶来的旁听群众翘首等待法院对海南省澄迈大丰华侨农场派出所原所长王成章及农场工会原主席、农场武装部长朱祥英等6人因滥用职权,致使农场职工、33岁的潘在勇变成“僵尸”一案的庄严审判。8时30分,澄迈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宣布开庭,王成章等6名嫌犯被押上审判台,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指控王成章等6人的犯罪事实后,特别强调,此案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特提请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审判长经庭审…  相似文献   

19.
我在西南政法大学给学生讲授《外国刑事诉讼法》时,讲得最多的是美国的刑事诉讼。到美国以后,我有意多次参加了我的朋友Muhaisen律师所办的几起案件的庭审旁听。在审理过程中,让我耳目一新的东西太多了,其中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陪审团。在美国刑事诉讼中,无论多么微小的案件,被告人都有选择陪审团进行审判的权利。这来源于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第六条修正案〔1791年〕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下列权利: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得知被控告的性质和理由;同原告证人对质;…  相似文献   

20.
吴婉霞 《发展》2008,(3):104-10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受到法律指控时,有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权利,不仅自己可以行使辩护权,而且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法律所允许的人员替自己辩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行使辩护权的主要目的和职责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针对控告进行辩解和反驳,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的任务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的口语表述则是实现辩护人辩护任务的主要途径。因此,在办案实践中,掌握口语辩护表达技巧,科学地总结辩护口语的表述方法,对完成和实现辩护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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