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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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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是经济生活中长期积累下来的多方面、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应,对不良资产的处理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系统的安全以及我国入世后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问题.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很多开创性的实践探索;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立法的滞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对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过程中遇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困难和阻力,使处置效果大打折扣.本文通过对资产管理公司从接收银行不良资产到资产变现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障碍的分析,提出建立一个较为健全的法律政策环境,使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得以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
张广荣 《金融科学》2001,(2):109-111
80年代以来,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总理2,许多国家都成立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从事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初步完成了机构组建、债权收购等项工作,正在进行资产保全、债转股、资产处置等业务,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由于目前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遇到了许多法律问题,现仅就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与保全不良资产业务实践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做简要阐述。  相似文献   

3.
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模式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 99年 ,我国政府决定设立信达、长城、华融、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分别处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同时国家开发银行不经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处理其不良资产。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金融资产的作用   1 化解银行经营风险 ,有利于社会稳定。银行将不良资产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使之与正常资产隔离开 ,此举有利于银行加快商业化改革 ,同时也可避免不良资产导致整体资产质量进一步恶化。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享有多种政策支持 ,被授权广泛使用各种经营手段处理不良债权 ,从…  相似文献   

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方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上,存在两种类型的资产管理公司,一类是从事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各种资产管理公司。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本文着重对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5.
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各国在处置其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中普遍采用的方式。各国的经验均表明,相应的法律支持是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成功的重要基础。与之相比,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制进程则显滞后。借鉴各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实践经验,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体系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与重组,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华融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管了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有效地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缓解了金融业经营风险。增强了我国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由于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体系尚存在较大缺口,因而其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遇到了大量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难以克服的矛盾与问题,从而影响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  相似文献   

7.
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与重组,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华融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管了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有效地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缓解了金融业经营风险,增强了我国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由于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体系尚存在较大缺口,因而其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遇到了大量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难以克服的矛盾与问题,从而影响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鉴于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主要有债务追偿、债权转股权以及不良资产转让三种方式,本文将针对不同的处置方式分析资产管理公司在此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银行不良贷款剥离、处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障碍很多。但就债权转让后,作为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目前法律障碍棘手。如果这一问题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不良贷款的债权接过来了,而原附于春债权的抵押权却丢失了,对剥离贷款资产风险,不是减少,而是更大。这既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良资产剥离管理两个“最大限度”的精神原则,也偏离了剥离方向。本文就银行不良资产接收中,对于抵押权处理面临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思路进行研究,希望引起各级领导和法律界的关注,并从根本上尽快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过去的几年,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资产管理公司(AMC)被世界多数国家广泛地用处理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问题。我国也于1999年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用于处理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然而,资产管理公司要顺利实现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还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和制度安排,这其中涉及到许多法律和政策问题,本文仅从法律的角度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中涉及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0.
林青 《海南金融》2001,(2):17-19
本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业务范围、运作思路出发,结合我国实际,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假设和分析,希望资产管理公司在以市场价格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基础上,逐步向投资银行转化。  相似文献   

11.
金融环境的安全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最值得重视的问题,自有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各国纷纷设立专门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即所谓的“坏银行”(剥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使之成为“好银行”),如美国成立了在FDIC领导之下的清算信托公司(RTC)、日本的“过桥银行”、马来西亚的资产管理公司、韩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KAMCO)等等。而我国为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体系正常运转,1999年4月成立了第一家专门处置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s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即  相似文献   

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从事银行不良资产处理的特殊金融机构。在我 国,由于企业产权结构的特殊性,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还有可能会弱化财务纪律,引发银行和企业的道德风险。为了确保资产管理公司在合法的框架下运行,防范企业借资产处置之机会逃废债务,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1999年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面对商业银行多年积累的大量不良资产,借鉴各国处置不良资产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现实状况,采取“好银行坏银行”模式,通过组建新的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并专门处置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相似文献   

14.
法律视角解读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剥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1999年国务院设立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不良资产以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资产的第三人)和原不良资产剥离银行之间基于不良资产剥离合同产生的不良资产剥离纠纷不断出现。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一、金融资本管理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道德风险。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过程中,有三重道德风险不容忽视。首先是银行道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会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持续经营中的依赖性,而忽视自身经营中应进行的体制改革,在原有不良资产被剥离后,新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丧失存在的意义。其次是企业道德风险。债转股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债权人转为了股东,由于股权对企业经营只有"以脚投票"等松散制约性,企业会产生更深层次上的赖账不还心理,造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名下的不良资产成为真正的死账。再次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道德风险。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绩效考评指标上看,并未规定明确的运作任务,这就使其可能拖延不良资产的处理进度;或为了尽快减少账面不良资产数字,而压低产权交易价格;或从自身利益出发,故意低价向关系人出售资产,而将关联交易行为获利作为公司自身职工福利改善的资金来源。  相似文献   

16.
以收购、管理、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为任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问世便引起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受到政府、企业和银行的欢迎。但由于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认识不足,了解不深,希望借此机会将资产风险损失转嫁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思想,普遍存在于他们之中。因此,走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认识上的“误区”,严格政策和程序实施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我国剥离银行不良资产的基本思路是,借鉴美国RTC(重组信托机构)成功处理美国不良资产的经验,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收购、管产管理公司的成功运作。  相似文献   

18.
本文笔者将基于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及形成原因,探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解决路径,首先分析了金融不良资产的含义以及形成的原因,分析了金融不良资产的法律关系,总结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手段和核心竞争,希望能够为提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效率及质量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19.
1999年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迅速完成了机构组建、人员选聘和大量的资产接收和债转股任务,并快速开展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四年多来,资产管理公司已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增强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妥善化解银行危机的信心,也确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在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  相似文献   

20.
资产证券化在国外许多国家都曾被用作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有效手段之一。随着“凤凰”和“东元”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通过证券化工具处理不良资产的道路上终于迈出了艰难而又关键的一步,但依然受到法律约束。本文通过对这两只证券化产品的实证分析以及理论研究,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法律问题,包括资产转移、SPV模式选择、信用增级等的法律问题,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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