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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分税制改革所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能适应人口、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虽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专项基金等政策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z的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需要,西部地区依然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现实困境.本文通过对新疆生态补偿与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与西部地区整体情况进行对比,提出了应改革现有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并逐渐完善以生态补偿为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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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问题日益显现,并日趋严重。财政转移支付作为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对于生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研究起步较晚。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到研究结论三个方面就国内外研究进行综述,提出加强生态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转移支付,以及横向转移支付与纵向转移支付相结合等政策,从而完善我国生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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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到了很好的制度保证,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实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现状及造成西部地区自身财政困难的原因,提出了要求中央加大对西部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具体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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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重构——基于拓展的能值模型衡量的生态外溢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中央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体系下设立了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各省区再根据自身情况设计相应的资金分配办法,其最终目标是引导生态功能区政府和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然而,由于中央对地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设计理念是建立在增强生态功能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上,加之各省区的资金分配方案又各不相同,自然,制度设计的初衷与最终目标之间必然存在偏差。本文主张中央对地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该定位在生态外溢价值补偿上,同时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体系。首先,本文基于不同补偿路径提出了"生态外溢价值"补偿理念;其次,基于拓展的能值模型分别测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生态资源稀缺价值和生态价值自身消费,重构基于生态外溢价值补偿的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偿体系;再次,以全国31个省区和云南省129个县市为案例,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行实证测算,以检验该方法的可操作性。最后,提出构建和完善该项制度的进一步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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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以来,针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调整,形成了一个纵向逐级传递式财政转移支付模式。本文梳理了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构成及路径,并对当前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现状及效应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发现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无论是对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还是财力均等化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总体规模过小、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路线单一、缺乏法律规范等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完善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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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实施的生态补偿以财政补偿为主,其中,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偿所占的比例最高。鉴于这种情况,作者从地方公共品供给的角度,考察了由于补偿原则和收益原则的内在矛盾——在功利主义回报原则下,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难以达到完全补偿;在自然回报原则下,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显著的使分配非中性,违背自然回报原则所要求的中立性——不能同时达到补偿的完全性与中性。由于这种内生缺陷的存在,中央政府供给地区生态补偿时难以使所有地区都满意,其本身也陷入难以进退的矛盾境地。本文认为在我国纵向转移支付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政府若要有效供给诸如环境保护类型的溢出性地方公共品,就应该转变单线条的由上至下的转移支付模式,强化地方供给,加强地区之间的横向交流,如让地区之间直接谈判如何划分合作的收益或如何进行横向的补偿,以使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地区生态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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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部地区之间公益林生态补偿负担与分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由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之间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别,在公益林生态补偿问题上将会存在严重的地区之间生态建设责任与利益不平衡.因此需要建立地区之间的财政支付方式来平衡这种不公平状况.以利于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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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关键是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有助于实现功能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和额外环境保护成本的补偿。其中,机会成本的补偿主要由中央一般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而额外成本的补偿主要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市场机制的补偿仅是辅助性的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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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我国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健全的环境财政机制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分析公共财政改革条件下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环境,阐述我国环境财政支出和管理主要内容及其实施进展,研究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在此基础上,重点从生态财政的政府间责任、资金来源、资金整合、支出方向、重点领域以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财政机制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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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是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的主要手段,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正处在市场化改革的转轨时期,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非规范性。国家财政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改革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日本是一个中央财政集中度较高的国家,其转移支付制度有着鲜明的特点。为此,我们可以借鉴日本转移支付制度的经验,规范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灵活有针对性地选择转移支付方式;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机构设置,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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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经济(学术版)》2017,(6)
京津冀地区的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环境治理问题需要政府的力量,从竞争走向合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财政行为的必然趋势,协同发展会对京津冀的环境补偿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财政视角构建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对京津冀流域上下游地区居民补偿意愿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选择条件价值法和机会成本法对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标准进行量化,提出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获取途径以及完善有关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构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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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经济(学术版)》2017,(12)
论文基于修正后的生态服务价值核算方法对广州市2015年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核算,并依据核算结果界定了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分析并探讨了广州市各辖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受偿系数及生态补偿优先状况。结果表明:2015年广州市生态服务总价值为318.288亿元;其市辖区生态服务价值由高到低依次为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南沙区白云区番禺区黄浦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越秀区横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系数最高而纵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受偿系数最低,从化区横向和纵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受偿系数均最高;生态补偿优先级较高的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和南沙区为"生态服务输出"区域,应当优先得到生态补偿,而生态补偿优先级较低的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等"生态服务消费"区域应当优先开展生态补偿支付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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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一系列改革和政策,逐步形成了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打补丁"式的形成过程使得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带有明显的过渡特征,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是转移支付制度本身目标不清晰、功能不健全,难以有效解决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问题,一些应给予地方财政的补偿性转移支付数额不足或缺失;另一方面是转移支付体系还不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难以对主体功能区形成产生推进作用;此外,在具体的分配方法、计算公式、资金管理、透明度方面也有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要求,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制度统一、分配科学、管理规范、信息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并把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作为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重点。进而从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框架、建立以转移支付为主的主体功能区财税体制及政策体系、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和资金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转移支付改革的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